一走私團夥在深港兩地牌車輛上安裝進口新輪胎,從香港入境至深圳後將新輪胎卸下,換上舊輪胎返回香港。不到半個月,該團夥利用這種方式走私新輪胎612條,偷逃稅款19.5萬餘元。昨日,被告人曾某濤涉嫌走私普通貨物在中院受審。
檢方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曾某濤受鄒某森(另案處理)雇請,同另外兩名拆卸工周某、曾某龍(均另案處理)一同在深圳市福田區一地下停車場內,將從香港入境至深圳的兩地牌汽車上將新輪胎拆下,換上舊輪胎。隨後,曾某濤駕麵包車將卸下的新輪胎交給前來接貨的貨車,並由該貨車將新輪胎送至東莞交給貨主。香港兩地車則繼續安裝上舊輪胎駛回香港,再裝上新輪胎回到該拆胎點進行重復操作,以此逃避海關監管,偷運新輪胎入境牟取非法利益。
根據海關偵查部門現場查獲的輪胎交收單據證實,該團夥從2013年8月31日到9月11日,共走私新輪胎612條入境。經深圳海關審單處計核,上述輪胎偷逃稅款合計人民幣195025.29元。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曾某濤受他人指使,參與拆裝、搬運及運送走私入境的輪胎,偷逃稅額巨大,應當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昨日在法庭上,被告人曾某濤表示認罪。曾某濤供述,鄒某森是其主管,2013年6月底開始,曾某濤替鄒某森所在公司開麵包車,薪水為每月2500元。曾某濤表示,他是按照主管的要求裝卸運送輪胎,當時並不知道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嫌走私。公訴人員則表示,曾某濤是受雇傭參與走私,屬於從犯。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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