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8月21日電(記者王淑娟、王濤)記者21日獲悉,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金融十條”的指導意見,上海已經出臺42條工作舉措,明確上海要結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要求,爭取先行先試,使國家金融改革、創新的有關部署在上海最先落地。包括目前市場較為期待的“民營銀行”,上海也在積極推動當中。
據介紹,日前,由上海市金融辦聯合上海市政府有關部門起草的《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援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方案》已正式印發。
“實施方案”在內容上突出了以下幾方面:一是大力發展直接融資、改善融資結構,如積極跟進放寬創業板財務準入標準的政策動態,鼓勵符合條件的上海企業在創業板上市;二是整合政策和金融資源、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如完善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政策和小微企業信貸獎勵政策,引導商業銀行加強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三是支援民生工程建設,如梳理重點在建工程項目,組織金融機構開展對接;四是爭取開展改革創新試點,如積極配合開展民營資金進入金融業的政策研究,探索設立民間資本發起的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和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
上海市政府歷來重視發揮金融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支援作用,早在2010年就已下發了加強金融服務經濟轉型的若干意見,引導金融資源向經濟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傾斜。國務院“金融十條”發佈後,上海市常務副市長屠光紹主持召開了市政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上海貫徹“金融十條”的具體舉措。
“金融支援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需要政府部門、金融監管部門、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地發揮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産業政策的協同作用。”上海市金融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上海要結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要求,提出具有上海特點的方案和操作辦法,爭取在上海先行先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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