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要在具備入住條件6個月前啟動配租,搖號剩餘的房源可面向全市發佈配租公告,符合條件的備案家庭可“先到先得”。昨日,市住建委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新規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搖號剩餘房源可向全市發配租公告
新規明確,公租房應當在房屋具備入住條件6個月前公佈房源,並向社會發佈配租公告。“提前6個月啟動,房屋可以入住時,申請家庭已經完成選房簽約,可以直接入住。這也減少了申請家庭的等待時間。”該負責人稱。
按照新規,公開搖號配租剩餘的房源,經批准後産權單位可面向全市發佈配租公告。符合條件的公租房備案家庭可以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備案通知單直接向産權單位申請承租。配租按照産權單位收到備案家庭申請的先後順序進行。
自行申請承租公租房優惠不變
這意味著,將來如果有搖號剩餘的房源,全市的公租房備案家庭均可以向産權單位自行申請承租,並實行“先到先得”。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自行申請承租的公租房與搖號配租的公租房享受同樣的租金補貼或減免優惠。
[責任編輯: 段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