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價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經省政府同意,我省(河北省)日前調整、下放了部分價格管理許可權。
這次我省將17項市場競爭比較充分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改由市場調節。其中包括社會關注的瓶裝液化氣銷售價格,非公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公立醫療機構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公立醫療機構口腔正畸、醫學美容等個性化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地方性電信資費標準,低價藥品價格,紅十字衛生救護培訓收費等。
這次還下放了11項定價許可權,其中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和商品價格管理許可權授權設區市、省直管市、擴權縣(市)物價部門管理的9項,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許可權直接下放到各縣(市)物價部門管理的2項。
同時,我省還簡化了價費審定程式,將6項原授權設區市、省直管市、擴權縣(市)管理需經省級審批的部分公用事業收費、污水、熱價的定價權,轉為授權設區市(含省直管市、擴權縣市)、縣(市)管理,取消省級審批和事前備案,改為事後逐級備案。將4項原授權設區市、省直管市、擴權縣(市)管理需經省級審批的部分公用事業收費、水、氣價的定價權,轉為授權設區市、省直管市、擴權縣(市)管理,取消省級審批和事前備案,改為事後備案。
另外,我省還下放了部分價格監督檢查許可權,將5項價格監督檢查許可權授權設區市、省直管市物價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省物價局明確直接管轄的單位除外)。(記者馬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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