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郭超)今天起,北京市民辦理赴臺遊再次簽注,辦理時間由過去的7天左右,縮短至最快可以當天取證,個人旅遊簽注還可以在區縣出入境辦證大廳的自助填表機上完成申請。這是北京市公安局推出的兩項便民新舉措之一。
再次簽注僅需攜帶身份證原件
今天起,全市16個分縣局的17個出入境接待大廳均可以辦理赴臺灣再次旅遊簽注業務。“如果是個人旅遊簽注,申請人還可以在出入境辦證大廳的自助填表機上完成申請,省去到窗口排隊填表的麻煩。”出入境管理總隊相關部門負責人説。
據了解,2011年6月,北京出入境部門開始受理赴臺個人旅遊簽注業務。北京市戶籍居民如第一次辦理,可以同時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和赴臺簽注,所需辦理時間大概為10個工作日。辦理時需填寫《北京市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申請表》,並提供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光面)、北京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如果已有通行證,前往臺灣旅遊,只要續赴臺簽注就可以,申請時需攜帶身份證原件。此前,申請再次簽注大概要一週時間,今後最快可當日取證。
市民可就近查詢出入境記錄
此外,今天起,這17個出入境接待大廳還將設置出入境記錄查詢專用窗口。申請人憑本人出入境證件或者二代居民身份證,可就近找一個出入境接待大廳,自行免費查詢2007年以來的本人近期出入境記錄。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相關部門負責人提醒,此業務不能由他人代為申請。
■ 小貼士
再次簽注當日取受理範圍
赴臺灣再次旅遊簽注當日可取業務受理範圍為:已持有效期為三個月以上《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的北京戶籍居民再次申請赴臺灣地區個人或團隊簽注;申請團隊簽注需提供具備經營赴臺旅遊業務資質的旅行社開具的參團費用發票。
現役軍人、武警、軍隊退休人員(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人員及旅行社領隊暫不能辦理此項業務。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