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鳳臨)因商標高度相似造成混淆,近日,老誠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老誠一公司)將北京聚品緣老城一鍋餐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老城一鍋公司)訴至西城法院,要求後者停止商標侵權並賠償損失。
老誠一公司在起訴書中稱,老誠一公司享有“老誠一”商標在餐飲方面的專用權,該商標在全國享有較高知名度。而被告老城一鍋公司經營的羊蝎子火鍋餐廳使用了與原告商標相近的“老城一鍋”字樣,引起消費者的誤認和混淆。
老誠一公司因不滿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老城一鍋公司立即停止在企業商號中使用“老城一鍋”字眼,停止使用“老城一鍋”作為門店招牌、餐廳用具及宣傳品使用的商標權侵權行為,並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取證花費等共計15萬餘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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