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小客車數量合理、有序增長,有效緩解交通擁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氣環境品質,從1日起,天津正式實行“搖號和競價”購車,試行期一年。
天津市政府最新下發的《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指出,增量指標以12個月為一個配置週期。每個週期配置額度為10萬個,按月度分配。
增量指標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每個配置週期內,以搖號方式配置的節能車增量指標為1萬個,以搖號方式配置的普通車增量指標為5萬個,以競價方式配置的普通車增量指標為4萬個。
該辦法要求,天津市調控辦應當在搖號和競價結束後及時公佈搖號和競價結果,並向取得增量指標的單位和個人出具指標證明文件。單位增量指標和個人增量指標分別搖號,每月一次。
每個競價指標設保留價1萬元,不設最高限價。競價採取網上報價方式進行,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成交原則。當次增量指標投放數量內,按照競買人的最終有效報價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成交;最終有效報價金額相同的,按照報價時間先後順序依次成交。競買人報價金額和時間以競價系統記錄為準。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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