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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規範佔道停車收費 一塊停車牌最長管300米

2013-12-27 10:09 來源:北京晨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一塊路側停車牌,到底管多遠?為何看不到“P字牌”,也有人收費?這些疑問有了答案。昨天,北京市《佔道停車經營服務規範(試行)》、《佔道停車收費員上崗證管理規定(試行)》發佈,規定明年起一塊“P字牌”最長只能管300米。

  路段超過300米

  需增設停車牌

  交通部門明確“P字牌”的管轄範圍:當路段不超過300米,收費起止車位處應設置規定樣式的收費公示牌;同一路段中含12米及以上寬度十字路口的,應當在路口兩側起止車位處分別增設收費公示牌。

  長度超過300米的路段,應當在路段中間位置增設收費公示牌。道路兩側均有佔道停車泊位的路段,應在道路兩側分別設置收費公示牌,相當於至少有4塊“P字牌”上都會分別公示相應資訊。

  另外,“P字牌”上的資訊也有增加。按照新規,收費公示牌應統一公示企業名稱、備案編號、備案路段、區域類別、車位數量、起止編號、收費標準、監督舉報電話等內容,並在收費公示牌指定位置張貼二維碼標識——市民用手機掃一下,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這塊“P字牌”所管轄的所有停車位,避免停車管理員亂收費。

  預計明年4月,所有佔道車位都將有唯一編碼,方便車主辨識。今後每年,停車泊位標線和編號至少要重新施劃一次,方便市民監督。

  一年違規兩次

  收費員進黑名單

  試行規定明確,本市將為路側停車收費員建立“檔案”,每名收費員都將提交電子版照片和身份證複印件。

  從明年1月1日起,所有停車收費員都將持新版上崗證上崗。除姓名、照片、所在公司等基本資訊外,上崗證上還將有二維碼,市民可辨別停車收費員是否正規。遇到非正規停車收費員,車主有權拒絕交費。

  如果正規收費員將《上崗證》轉租、轉借他人,將面臨“下崗”處罰。此外,持《上崗證》在未經備案路段收費的、一年內違規收費記錄達到兩次及以上的、被公安部門治安拘留或刑事拘留的,以及有其他嚴重違法情形的收費員也將“下崗”,其《上崗證》將被登出,並計入“黑名單”。 (記者 陳琳)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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