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記者從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獲悉:根據經濟發展形勢變化,北京市政府提出調整“十二五”規劃綱要經濟增速指標,將原規劃中“地區生産總值年均增速達到8%”調整為“達到7.5%左右”,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主任張建東介紹,“十二五”規劃綱要制定時,基於當時的發展環境和支撐條件判斷,同時也為與“十五”“十一五”時期年均12.1%、11.4%的GDP增速保持平穩銜接,綱要提出了8%的經濟增速預期目標。從兩年多的實際情況看,2011年增速為8.1%,2012年為7.7%,今年上半年為7.7%。
中期評估顯示,儘管2012年的GDP增速目標不及預期,但反映經濟結構優化和資源産出效率的指標完成情況高於GDP指標,創新類指標全部超額完成,社會保障指標和節能減排指標整體完成情況良好。
綜合考慮今後兩年外部環境變化、資源條件約束、調整轉型需要等因素,堅定不移地走品質效益型發展之路,為轉方式、調結構留出更大的空間和餘地,調整更多的要素和資源投入到大氣污染治理、交通擁堵改善、綠色空間營造、民生福祉提高等方面上來,北京市政府建議將北京市“十二五”時期GDP年均增速預期目標調整為7.5%左右。
GDP增速目標的調整是否會對就業、居民收入增長和生活帶來不利影響?
北京市發改委委員劉伯正解釋説,調低並不意味著8%的目標完不成,而是基於“不能簡單以GDP論英雄”理念的主動安排。從調整的幅度看,不會對就業、收入和居民生活造成負面影響。此外,本次調整並沒有相應調低居民收入增速,體現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讓市民享受改革發展成果、努力實現2020年城鄉居民實際收入倍增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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