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住建委發佈《關於調整本市社會救助相關標準後做好住房保障相關銜接工作的通知》,部分廉租家庭租房補貼及實繳月租金將有所調整,於今年7月1日起實施。
自2013年1月起,本市城市低保標準由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520元調整為580元,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維持現行標準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740元。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部分廉租家庭租房補貼及實繳月租金將有所調整。自2013年7月1日起,城六區和相關遠郊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照調整後的城市低保標準,核定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家庭的租房補貼金額及實物配租家庭的實繳月租金。屆時,部分新簽訂合同的低收入家庭領取的租房補貼金額將有所增加,部分承租廉租實物住房的家庭實繳租金會有所降低。
此外,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也將有所調整。對於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的租金補貼申請家庭,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不再審核其家庭收入情況,其家庭收入以民政部門核定的收入為準。(記者 孫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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