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監會根據現場檢查中發現的恒大人壽股票投資等方面存在的違規行為,依法給予該公司限制股票投資一年、兩名責任人分別行業禁入五年和三年的行政處罰決定。此外,還對該公司採取下調權益類資産投資比例上限至20%、責令撤換另兩名相關責任人、責令就有關問題進行整改等三項監管措施。
近年來,保監會切實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和風險防範工作,連續出臺保險資金運用內控指引、資訊披露、資産負債匹配管理、進一步規範股票投資等一系列的制度,同時加大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檢查力度,對有關公司採取風險提示、約談主要負責人、下發監管函、暫停股票委託投資資格等監管舉措。2016年12月,保監會派出檢查組對恒大人壽開展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未按監管規定開展股票委託投資業務、投資內控管理薄弱等問題,在深入調查取證的基礎上,保監會按照法定程式和《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作出上述行政處罰及監管措施決定。
保監會始終將防範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放在監管工作的重要位置,督促保險機構開展價值投資、長期投資和穩健投資。保監會將繼續牢牢把握保險資金運用改革發展的總體方向,加大制度規範以及風險防範相關工作力度,引導保險資金更好地服務主業和社會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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