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在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説,我國再次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和失業保險費率,預計全年可降低企業成本1200多億元。
《工人日報》記者調查發現,國務院提出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以來,目前至少已有19個省區市下調了企業養老保險費率,部分地區降低了失業保險個人費率。多地明確表態,費率降低後,參保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
那麼,階段性地、適當地下調“五險一金”的繳存比例後,讓“企業多減輕一點負擔,讓職工多拿一點現金”的目標實現如何?記者對此進行了梳理與調查。
至少19省份下調企業養老保險費率
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一是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份,將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省份,可以階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將失業保險總費率由現行的2%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2016年一季度新聞發佈會上透露,全國有21個省區市符合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條件。《工人日報》記者梳理髮現,截至目前,至少已經有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川、安徽、江西、新疆、山西、河南、湖北、廣西、貴州、湖南、甘肅、寧夏、江蘇、海南、雲南等19個省區市宣佈下調了企業養老保險費率。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餘省份均由20%降低到19%。
在失業保險費率方面,北京、重慶、四川、江西、新疆、廣東、湖北等地將失業保險總費率降至1%;寧夏、甘肅、河南、湖南等地將失業保險總費率降為1.5%。
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有助於為企業減負。人社部副部長張義珍在2016年4月舉行的國務院政策吹風會上説,根據初步測算,符合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的條件,如果降費政策全部落實到位,預計每年可降低企業成本386億元。失業保險按照各地總費率降低0.5~1個百分點來測算,每年可降低企業成本約300億元~600億元,再加上2015年先後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的有關政策,每年總計可降低企業成本1200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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