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9日訊(記者佘穎)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自1999年實施以來,已經成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及時有效資助的一個重要渠道。在今日舉行的教育規劃綱要中期評估資助專場發佈會上,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任張光明表示,今年我國的助學貸款有望首次突破200億元。
今年助學貸款有望首次突破200億元
《教育規劃綱要》就“健全國家資助政策體系”作出了全面部署,國家助學貸款作為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了重要作用。2014年,我國共發放助學貸款167億元,惠及280多萬學生,其中發放生源地助學貸款145億,受益學生240萬人次。
“在我國的高等教育學生資助體系中,國家助學貸款具有特殊意義,目前助學貸款在學生資助資金構成中僅次於政府投入,成為了與高等教育成本分擔政策相配合的重要資助工具。” 北京大學中國教育財政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副所長魏建國認為,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在居民收入統計等基礎條件都不是很健全的情況下,我國通過制度創新,實施了校園地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基本解決了助學貸款在發放和回收方面的世界性難題,意義重大。
去年違約率僅為1.75%,在可控範圍之內
此前,曾有人質疑國家助學貸款的違約率高,但張光明表示,違約率在可控範圍之內。此前,記者採訪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法規部副主任王科進也否認了這一説法,“從經辦銀行反饋的情況看,絕大多數借款學生都能按照合同的約定還款,有少數借款學生可能因各種原因不能按時足額還款,2014年違約率僅為1.75%,形成的實際損失比較小。總體上國家助學貸款運作的情況還是良好的。”
張光明表示,教育部和相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來提高助學貸款回收率。例如與經辦銀行一起在校園開展誠信教育和金融知識普及,因為很多貧困學生之前沒有接觸過貸款;同時依靠全國統一的信用系統,追究違約、誠信有缺失的學生究,盡可能降低違約風險。
同時,為了幫助經辦銀行防控風險,國家給予經辦銀行一定的風險補償金,完全能夠彌補違約帶來的損失。
完善政策,學生每年還款金額下降30%至40%
今年7月,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 銀監會又聯合下發了《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從四個方面減輕借款學生的經濟負擔。
一是學生在讀期間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貼息。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發生的貸款利息,由原貼息財政部門繼續全額貼息。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休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貼息。
二是將貸款最長期限延長至20年。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統一調整為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調整後,借款學生畢業後平均每年還款金額將下降30%至40%。
三是還本寬限期從2年延長至3年整。還本寬限期內學生僅需支付利息,無需償還本金。據測算,前3年學生每年還款金額可下降25%左右。
四是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機制。各省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各高校要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機制,救助因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和變故、經濟收入特別低的畢業借款學生。
同時,高校畢業生如果到基層就業,還有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政策。據財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長劉新安介紹,2009年財政部、教育部對中央高校制定了代償政策,同時要求地方自行制定地方高校代償政策。下一步,財政部將及時足額安排代償資金,確保符合條件的學生得到相應的資助,尤其要對西部省份給予適當的獎補,減輕他們的財政壓力,幫助他們更好地落實這項政策。財政部還將和教育部一起,加強對各地落實這項政策的督促檢查和績效評價,特別是督促那些尚未出臺政策的省份儘快出臺相應的政策,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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