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煤炭企業主體分散、小煤礦過多、上下游融合度弱、清潔利用程度低等問題,我國將從煤炭企業整合兼併重組等4個方面調整煤炭産業結構。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日前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召開的2016年度全國煤炭交易會上介紹説,我國煤炭行業脫困需要綜合施策,但當前最重要的是改善供求關係,尤其是加強供給側管理,確保嚴格控制違法違規煤礦建設和生産、嚴格治理不安全生産、嚴格治理超能力生産、嚴格治理劣質煤生産消費 “四個嚴格”措施落實到位。
今年前10個月,全國規模以上煤炭企業實現利潤同比下降62%,國有煤炭企業整體由去年盈利300億元轉為虧損223億元,煤炭行業下行壓力仍然較大。受需求大幅下降、社會存煤連續45個月處於3億噸以上造成的剛性預期等因素影響,我國煤炭市場供大於求矛盾依然突出,企業經營困難持續加劇。
連維良表示,煤炭消費零增長或低速增長,不等於煤炭行業沒有發展空間,關鍵在於下決心調整轉型:一是向整合兼併重組方向調整,二是向上下游特別是煤電一體化方向調整,三是向煤炭清潔化利用和可再生能源方向調整,四是向煤炭深度加工轉化方向調整。
連維良説,多年來,我國煤電矛盾反覆交織出現、行業效益此消彼長,主要原因是兩個行業未能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用。從目前持有電力資産較多的煤炭企業以及煤電完全一體化的企業來看,其抵禦煤價波動的能力明顯強于其他企業。因此,應在電煤市場化改革成功實施的基礎上,鼓勵發電企業和煤礦通過控股或參股,真正實現煤電一體化,減少煤炭價格週期性大幅波動,促進煤炭、電力行業健康發展。
此外,我國將提高煤炭洗選加工轉化和綜合利用水準,嚴格限制高硫、高灰劣質煤生産使用。連維良表示,對尚未開發的高硫、高灰煤炭資源,要暫停煤礦項目核準,已核準的要暫緩建設,正在建設的要壓縮規模,已投産的要減少産量,立足就近銷售,不得長距離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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