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記者梁賡)日前,濟南市人社局發佈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部分乙類目錄藥品個人自付比例通知。為進一步降低參保人個人負擔,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乙類目錄藥品中40%的自付比例,下調為30%。11月1日起實行,有效期5年。
據了解,“乙類目錄”的藥品是可供臨床治療選擇使用,療效好,同類藥品中比“甲類目錄”價格略高的藥品。“甲類目錄”是由國家統一制定,各地不得調整。“乙類目錄”由國家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當地經濟水準、醫療需求和用藥習慣,適當進行調整,增加和減少的品種數之和不超過國家制定的“乙類目錄”藥品總數的15%。
根據規定,使用“甲類目錄”藥品的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乙類目錄”的藥品費用,先由參保人自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後,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此次調整後,參保人自付的比例下降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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