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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推出存款保險制度“板上釘釘”

2015-03-05 14:20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華網北京3月5日電(記者吳雨)連續多年被寫進政府工作報告的“存款保險制度”,終於明確推出時間表。5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到,推出存款保險制度。這意味著,今年年內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將成為“板上釘釘”的硬任務。

   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呼聲格外強烈,當年“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就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隨後幾乎每年都會被提及。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關於“存款保險制度”的表述,終於由“建立”演變為“推出”,歷時7年時間。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日前透露,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存款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工作已經圓滿完成,制度出臺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大家提了一些意見,均比較認可。目前存款保險制度出臺實施的準備工作已經比較充分。”

   所謂存款保險,是指存款銀行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當個別銀行經營出現問題時,使用存款保險基金依照規定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此前的徵求意見稿提出,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按央行統計,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建設銀行行長張建國表示,“利率市場化改革已經到了臨門一腳的關鍵時刻,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風險偏好變化與信用風險爆發的幾率增加,需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防範系統性風險。”

   其實,世界上已有11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央行曾明確表示,存款保險制度只是小比例地向金融機構收取保費,費率水準遠低於絕大多數國家的水準。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華融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賴小民表示,推出存款保險制度是把國家信用對銀行的隱性擔保轉化成一種保險制度,可以增強中小銀行的信用,推動大、中、小銀行同等競爭和均衡發展,也將給銀行的健康經營帶來正向激勵。

   “推出存款保險制度,逐步健全金融機構的退出機制,還有利於引入更多民間資本進入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有助於進一步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賴小民説。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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