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015年01月26日 17:29:08新華財經
24日,工商總局宣佈將承辦第三方監管平臺,平臺上線後將推出電商“黑名單”,方便消費者識別。(1月25日《南方都市報》)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日前公佈的去年下半年網路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顯示,在監測完成的92批樣品中,正品率僅為58.7%,淘寶電商平臺正品率僅為37.25%。
在這種情勢下,加強對電商的有效監管、推出電商“黑名單”政策可謂相當應景。難怪聽到這一消息,眾多飽受網路假貨困擾的消費者一致“拍手叫好”,感嘆終於有官方機構站出來幫助消費者識別真偽了。
不過願景雖好,但若試圖僅憑藉“黑名單”扼制亂象發生,還是不易的。
筆者認為,公佈電商“黑名單”雖能夠對不守規矩的網店經營者起到一定的震懾,但作用有限。
網店賣家之所以能夠成功化身為“假貨搬運工”,這與第三方網路交易平臺為其提供了“相對隱秘”的交易市場是分不開的。
據國家工商總局公佈數據顯示,去年下半年,淘寶、天貓、京東、1號店等主要網購平臺的非正品率達41.3%;其中,淘寶網的正品率最低,僅為37.25%,儼然成了假貨重災區。
如此看來,若不能真正清理交易平臺,那麼警示了一兩個“假貨搬運工”又有何用?照樣會有千千萬萬個“搬運工”站起來。
因此,此份“黑名單”若僅針對具體網店,那麼它頂多是起到“治標”的作用,唯有對第三方網路交易平臺也出臺了相應的監管措施才能起到“治本”的療效。筆者建議,今後或可採取“連坐制”的方案將網路交易平臺與電商行為相捆綁,對監管不力的網路交易平臺進行曝光或是行政處罰,以此達到標本兼治之效。
不過,縱使制度完善了,電商“黑名單”要想達到預期仍舊非易事。巨大的甄別成本,將成為電商“黑名單”的方案實施中的又一攔路虎。
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統計,到2013年年底國內B2C、C2C與其他電商模式企業數已達29303家,個人網店達到1122萬家。要想在如此龐大的群體中甄別優劣,所需面對的困難可想而知。
除此之外,電商“黑名單”實施的難點,除了上述特有的障礙外,它還具備網路監管所面臨的通病——線上線下處罰分離,致使監管成“一紙空文”。
漫畫家彼得·施泰納曾説過,“在網際網路上,沒人知道你是一條狗”。正是由於網路具有這種隱秘性,網路“犯罪”成本低廉,使得監管尤為困難。就目前社會的徵信水準和不法商販的變通技術來看,誰也不能保證,那些入了“黑名單”店家就不會換個“小馬甲”捲土重來。
因此,網路監管若想真正起到效果,僅憑電商“黑名單”,或限制ID等線上懲罰行為是遠遠不夠的,還應對其現實生活也産生震懾作用。如此一來,“犯罪”成本提升,現實生活受到影響,震懾力自然也將隨之增強,監管也不再是“一紙空文”。
電商“黑名單”儘管仍有不足,但它只是個起點,隨著制度的日益完善,我國電商的發展也將更加健康。(文/遊蘇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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