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月13日電 (記者李麗輝)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開展中央財政支援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作。中央財政對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給予專項資金補助,一定3年,具體補助數額為直轄市每年5億元,省會城市每年4億元,其他城市每年3億元。對採用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達到一定比例的,將按上述補助基數獎勵10%。
試點城市由省級財政、住建部門聯合申報。試點城市應在城市重點區域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將供水、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燃氣、排水等管線集中鋪設,統一規劃、設計、施工和維護,解決“馬路拉鏈”問題,促進城市空間集約化利用。試點城市管廊建設應統籌考慮新區建設和舊城區改造,建設里程應達到規劃開發、改造片區道路的一定比例,至少3類管線入廊。試點城市按3年滾動預算要求編制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編制指南另行印發。
選擇試點城市將採取競爭性評審方式。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對申報城市進行資格審核,對通過資格審核的城市將組織公開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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