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發佈消息,歷經十個多月的偵辦,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下簡稱GSKCI)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對單位行賄等案已偵查終結,于日前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新康泰克、芬必得、賀普丁……這些中國老百姓耳熟能詳的藥品,在中國定價昂貴。在國外賣15元的藥品在中國竟然賣到207元!歷時10個多月的偵辦,GSKCI行賄案終於進入審查起訴階段,無疑是件大快人心的事情。GSKCI因為涉嫌在華大肆行賄被查處自是咎由自取。但是,在我看來,不僅在華行賄的GSKCI要依法查處,接受賄賂的單位與個人更不能逍遙法外,而應該付出應有的代價。如果受賄的醫藥蛀蟲得不到懲治,醫改政策的惠民靈魂恐怕會被這些蛀蟲掏空。
此前曾有50多家藥企老闆聯名指出,高藥價的根子在醫院以藥養醫,建議改革體制弊端。醫院以藥養醫,體制不暢是事實,但藥價經過層層盤剝、層層加碼,顯然不僅是以藥養醫惹禍。我們不能因為體制弊端忽視了流通環節的腐敗。不僅“洋賄賂”猖獗,本土賄賂也是如此。去年,福建漳州查處了醫療購銷領域腐敗窩案,其中醫生退贓金額就達2049萬元之多,成本不足1元的藥品售價超10倍,採購要過N道關,藥價的50%竟然都是“公關費”,藥品行業腐敗讓人觸目驚心。
現在,高藥價與一些地方的醫療腐敗已經成了行業潛規則,不少藥廠和藥商,藥商與醫院乃至個別衛生行政部門之間儼然已經結成了頑固的利益同盟。在利益同盟的作用下,“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你發我發大家都發。即便國家實行藥品招投標制度,但是在利益同盟的作用下,圍標、串標等行為時有發生,招投標在一些地區不但沒有降低藥價,反而多了權力尋租空間。藥品採購中標價居高不下早已是心照不宣的秘密。
從長遠來看,查處商業賄賂,也只是馬後炮式的追究措施,治理高藥價的關口還應該前移,實現打防並舉,只有不給行賄者與醫藥蛀蟲機會,才能從源頭上堵住高藥價漏洞。事實上,除了以藥養醫體制弊端以外,藥價虛高的要害還在於醫療産品定價體系不透明,藥品流通環節過多過亂所致。有不少醫院和藥廠變著花樣抵制藥品降價:醫院不進降價藥,藥品降價就立馬消失,藥廠頻繁給藥品更換馬甲。
因此,在醫療投入不足,以藥養醫現狀暫時無法根本扭轉的情況下,相關部門應加快改革完善頂層制度設計,在理順藥品定價體制,減少藥品流通環節上下工夫。一方面有關部門要有壯士斷腕的勇氣,拿出嚴格問責的大動作。壓縮藥品審批定價的權力空間,取消地方給藥品定價的權力,解決藥品定價價出多門的問題。藥品統一按成分定價,不按藥名定價,堅決杜絕一藥多名,保證藥品性價比。不追求新藥數量,要追求藥品的安全性與藥名的穩定性。另一方面,可以考慮下放藥品採購權,嘗試醫院、藥店直接從藥廠進貨,儘量減少藥品流通環節,降低腐敗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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