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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副縣長兒子“吃空餉”只給一個警告處分?

2014-01-06 11:05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渭南市大荔縣副縣長任教訓,在其他縣任副縣長時,為正上學的兒子辦理工資關係,累計領取財政資金45096元。目前,其子違規領取的財政資金已全額上繳,當地給予任教訓黨內警告處分。

  安排孩子“吃空餉”,一個黨內警告處分未免太輕了。

  從新聞看,任教訓的問題有二:一是利用職權違規安排兒子就業,屬於就業特權。在眼下,事業單位也是“逢進必考”,而他卻違規把自己的兒子安排進去,受到黨紀處分,是理所當然的事。第二,他的兒子還在讀書,根本不可能分身上班,卻在單位拿工資,這構成“吃空餉”。理論上説,“吃空餉”其實就是貪污,應該以貪污罪追究刑責。可到頭來,對其的追責是將其上繳,涉事副縣長任教訓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在所有處分中,這已是最低起點。

  事實上,媒體曝光的官員讓子女吃空餉的案件不少,最後的處分從沒這麼輕的。如山西省靜樂縣原縣委書記楊存虎安排女兒吃空餉,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職;山西省長子縣教育局局長李福剛安排兒子在教育系統吃空餉,結果其教育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被免去,其兒子清除出教師隊伍,所領工資全額退回……安排子女吃空餉的官員,被曝光後,幾乎是無一例外地丟官,任教訓的副縣長為什麼還在當?

  渭南市委為什麼如此寬容搞特權的幹部,就是捨不得拿掉他們的官帽?是那裏對違紀幹部普遍“高容忍”,還是專門縱容任教訓?這樣的處分還好意思發通報,只能讓違法官員有恃無恐,“任教訓”絲毫不能給官員們以“教訓”。

  □殷國安(職員)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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