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出臺,有關國資國企改革的話題也再次熱了起來。其中,採用什麼樣的模式推進這一改革,更成為社會各方關注的焦點。比較一致的觀點是,應當充分學習借鑒新加坡淡馬錫模式。
所謂淡馬錫模式,就是政府——淡馬錫——企業的三級監管體制,政府通過財政部持有淡馬錫100%的股權,淡馬錫持有下屬44家公司的股權,下屬子公司則可以通過投資、持股、設立子公司等方式,進一步擴大資本觸角範圍,形成政府到企業的6級管理層次,控制了500多家公司。
由於淡馬錫模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被認為是國資國企改革的標本。淡馬錫模式取得成功的經驗到底是什麼?如果中國在推進國資國企改革過程中,也採用淡馬錫模式,是否也能取得成功呢?
必須注意,淡馬錫模式所以能夠取得成功,關鍵並不在模式,而在於真正實現了政資政企分開,並嚴格依法管理。也就是説,模式只是一種形式和表像,能否實現政資政企分開和依法管理,才是內容與本質。
也正因如此,在推進國資國企改革過程中,淡馬錫模式可以作為學習借鑒的經驗。但是,能否實現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改革目標,就不是什麼模式可以決定的了,而必須做到政資政企的真正分開以及依法管理。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有關政資政企分開的問題,已引起高度重視,特別是國企改革全面啟動以後。但從實際情況來看,效果並不理想,國企所扮演的仍然是“雙面人”角色,正面靠著市場,背面靠著政府,政府看起來不管企業,實質一直牽著企業的鼻子。企業一面希望掙脫政府的繩索,一面又在千方百計享受政府的各種資源。國資委的成立也很難實現政資政企分開的目標。因為,管資産與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原則,就是一種以行政代替市場、以管制代替監管的模式。
在推進國資國企改革過程中,如果過度在乎模式的選擇,而不突出政資政企分開和依法管理,再好的模式,也會出現“南橘北枳”。值得注意的是,在日前召開的上海市深化國資改革促進企業發展工作會議上,針對外界關於上海的國資改革可能與新加坡淡馬錫模式相同的傳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韓正明確表示,上海的國資國企改革不是原班照抄淡馬錫模式。而從上海出臺的《關於進一步深化上海國資改革促進企業發展的意見》來看,也確實注意到了這一點,沒有過度強調模式的重要,而突出了政資政企分開和實現依法管理。如從“管國企”轉向“管國資”、建立統一的國有資本運作平臺、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國有資産資本化、對國企實行分類管理、建立混合所有制經濟等。
所以,在推進國資國企改革過程中,切不要過度在乎採用何種模式,而應當將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如何實現政資政企分開和依法管理方面。其中,最核心的內容就是政府放權,回歸到公共領域,將資源配置的決定權和企業的經營權歸還給市場和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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