倏然間,IPO停滯已經一年有餘。一年來,市場對完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呼聲不絕於耳。今年6月,證監會曾就《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經過多次醞釀後,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意見新鮮出爐。
整體來看,《意見》的亮點很多。比如,審核理念的市場化轉向,監管部門對新股發行的審核重在合規性審查,企業價值和風險由投資者和市場自主判斷。又比如,發行價格、發行方式的市場化轉向,監管部門不再管制詢價、定價、配售的具體過程,由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主確定發行時機和發行方案,並根據詢價情況自主協商確定新股發行價格,等等。
種種改革措施表明,新股發行體制的市場化改革已進入快速通道,這也意味著股票發行從核準制向註冊制過渡邁出了重要一步,對此前漏洞層出的A股市場來説尤為不易。這意味著新股發行高發行價、高市盈率、高超募額的“三高”問題將會得到抑制,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將得到更好地保護,股市的定價功能得到更加充分的發揮。
需要指出的是,新股發行市場化改革並不意味著放鬆監管,註冊制也不是簡單的登記生效制,更不是垃圾股可以隨便發了。它強調的是,審核方式要改革,把市場的歸還給市場,更好地厘清和理順新股發行過程中政府與市場的關係。
可以預見,隨著後續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的出爐,IPO將再度重啟。而隨著停滯一年多的IPO正式開閘,股市將有“源頭活水”,市場投融資雙方將重新獲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