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寬頻套餐時送的一個手機號,近兩年沒用了,現在通知我欠費1000多元。”家住北侖新碶街道的趙先生反映説,前不久他去北侖新大路一家電信營業廳辦理業務,工作人員要求他先付清一個電信手機號所欠的1000多元費用。趙先生不肯付,雙方起了糾紛。
“這個號碼的機主確實是我。”據趙先生稱,前年6月底,他花840元在電信營業廳辦理了2M電信寬頻套餐,獲贈手機一部,附帶“189”開頭的手機號碼一個。一個月後,趙先生不慎遺失了這只手機。隨後購買新手機時,店家又給了他一個中國移動的號碼。之後,趙先生就再也沒用過這個電信“189”開頭的號碼。
近兩年沒使用這個號碼,這1000多元的費用是如何産生的呢?據電信營業廳的工作人員介紹,當初趙先生辦理電信寬頻套餐時,協議約定每月保底消費49元、為期兩年。也就是説,即使這個手機號碼一天都沒用,每月也要被扣49元,累計下來就有這麼多錢了。
“去年6月,我去這家營業廳補交網費,當時工作人員並沒有提醒我手機欠費的事呀?”趙先生為自己抱不平。他説自己辦理的寬頻套餐合約期是兩年,開通時只預繳了一年的費用,於是去年6月就去電信營業廳續繳,但工作人員當時並未提及欠費一事。
“不及時通知,電信公司也要負責任。”趙先生向“12315”舉報中心求助。
經“12315”調解,鋻於趙先生確實出於手機丟失的特殊原因,最終電信公司同意趙先生免掉欠費。
至於為何趙先生在續繳寬頻費用時工作人員未及時告知手機欠費一事,該電信營業廳的工作人員解釋説,電信寬頻辦理和手機費用業務是在不同的系統上操作的。寬頻辦理頁面顯示不出手機欠費的具體情況,需要機主進一步查詢才可以獲悉。當然,有時工作人員也會因業務繁忙,而疏于告知用戶手機的使用狀態。
“12315”中心的工作人員提醒廣大手機用戶:在手機卡遺失或長時期不使用時,要及時辦理登出等手續,以免因月租費、套餐協議等問題導致欠費。 (記者馮小平 北侖記者站陳未鳴 通訊員鄭牡丹 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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