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爆出天然氣漲價消息,從4月起長春天然氣每立方米價格由2元上調到2.8元;4月1日,邯鄲市民用天然氣價格由2.20元/立方米調整為2.40元/立方米。4月9日,有消息爆出,天津、南通等地也將召開聽證會,擬上調天然氣價格。
據《證券日報》
3月底,先是有媒體報道説“天然氣價格將大幅上漲”,讓人們“提了口氣”;不過緊接著發改委辟謠稱此消息不實,又讓人們“松了口氣”。但是沒過多久,多地宣佈天然氣漲價,結果讓很多人“憋了口氣”。
城鎮居民的一日三餐基本上都離不開天然氣,所以氣價和人們的心裏是否“順氣”息息相關。這一次,氣價讓人犯暈究竟是什麼情況?據今天的《北京商報》報道,石油大學經管學院院長王震分析説:發改委表示氣價不會大幅上漲,主要是説出廠價,而各地調整的是終端價,兩者並不矛盾。
仔細讀一下3月27日的消息就會發現專家的説法挺有道理,而發改委也的確沒有存心騙人,因為那一天的相關聲明説得很清楚:地方如需調整氣價,必須事先召開聽證會。
其實這一次大家之所以因為氣價犯暈,主要原因還是“健忘”。例如,2010年11月12日,本市曾就氣價調整舉行聽證會,92%的人同意漲價。但是沒過多久相關部門就表示:調價方案已經確定,但我們推遲了調價出臺時間。具體出臺時間要根據CPI相機而動。於是,氣價上漲一擱置就是兩年多。這也就是説,雖然目前燃氣集團尚未收到調價通知,但因為聽證會早已開過,所以氣價隨時可以根據CPI“相機而動”,這並不違背發改委的説法。
回顧整件事,之所以會讓人們對發改委産生誤解,可以説各方面都有責任。其一,在人們因漲價傳聞而排隊購氣的語境下,發改委的聲明本不應過於“言簡意賅”——如果當時價格司就像王震院長那樣具體解釋一下,把“出廠價”和“終端價”説清楚,氣價上漲的時候人們就會更加“服氣”。其二,即便公眾健忘,媒體也應該在那個時候就想起兩年前聽證結果暫時擱置的事情,從而對相關聲明進行深入解讀,保護好發改委的權威。
從程式來説,這次的事情顯然給聽證會制度提了個醒:聽證結果究竟有沒有時效性?如果聽證後兩年多才漲價,居民應該理解成“被偷襲”,還是應該理解成白燒了兩年低價氣?我們認為,正所謂時移世易,相關法規還是應該給聽證結果設定一個“保質期”。
從本質來看,氣價究竟該不該上漲才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21世紀經濟報道》的記者調查發現,大部分城市天然氣經營並非虧損,反而是暴利。例如中國燃氣2012年報顯示,去年實現營業額189億港元,同比增長19.37%。
資源價格改革和漲價之間不應該畫上等號,如果説汽油價格上漲還和節能減排掛鉤,民用燃氣價格上漲則完全不能把“避免資源浪費”當做藉口——即便氣價便宜,大家也不會因此把爐子多開一會兒,故意把菜燒糊了不是?
如果必要,氣價可以上漲,但前提是完善聽證制度,弄明白氣價成本和燃氣公司的財務狀況,只有如此,才能讓居民“順氣”、“服氣”。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