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5年10月份的時候,美國聯邦陪審團做出裁定,蘋果被判在一些iPhone和iPad處理器中非法使用了威斯康星大學的部分技術,需要向該學校賠償2.34億美元。
如今,威斯康星州的聯邦法官再次駁回了蘋果要求撤銷陪審團裁決的申請,也就是説,蘋果看起來似乎真的要向威斯康星大學支付這2.34億(約15.9億人民幣)美元的罰金了,不過外媒也報道稱,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WARF)要求將罰金翻一翻的消息純屬子虛烏有。
在當時,美國威斯康星麥迪遜地方法院陪審團裁定,威斯康星大學在1998年取得的一項改進處理器效率的專利是有效的,蘋果在為近期的部分設備開發處理器時未經授權就使用了這項專利,構成侵權。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 (WARF) 希望通過官司獲得4億美元賠償金,而法院最終判蘋果賠償2.34億美元,主要原因是法官認為蘋果公司並沒有故意侵犯該專利。
當時一名律師稱,如果蘋果向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起上訴,這一過程一般需要花費一年多時間,而從時間節點上來看,這一過程真的也花費了那麼漫長的時間(從2015年10月到現在)。
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 (WARF) 于1998年獲得提高處理器效率的專利,WARF稱,蘋果iPhone 5s和iPhone 6採用的A7/A8處理器使用了其部分技術,所以説蘋果侵犯了他們的專利。而蘋果最初要求美國專利和商標局審查該專利的有效性,但遭到拒絕。
不知道這次聯邦法官駁回蘋果的要求,是否也預示著這場專利案塵埃落定了呢。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