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環境污染和能源危機已引起世界各國的廣泛關注,而汽車尾氣的排放已然成為環境污染中不可忽視的一大因素。在此背景下,大力開發電動汽車,已成為世界各國共同認可的急切任務。
然而,在現有實用的電池中,較高的容量密度和能量密度,使得鋰離子電池被公認為最有希望的動力電池。
為推動鋰離子電池産業持續健康地發展,近日,工信部發佈了《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條件》(以下簡稱《條件》)。鋰電池行業新規的出臺,意在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的科學管理,提高行業的發展水準,進一步引導産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
同時,為了嚴格控制新上單純擴大産能、技術水準低的鋰離子電池行業項目。《條件》對企業規模作出要求:電池年産能不低於1億瓦時;正極材料年産能不低於2000噸;負極材料年産能不低於2000噸;隔膜年産能不低於2000萬平方米;電解液年産能不低於2000噸,電解質産能不低於500噸。企業申報時上一年實際産量不低於實際産能的50%。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鋰電池新規或將推動行業重新洗牌。
新規“加碼”促進行業洗牌
據了解,今年3月,為了引導和規範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健康發展,鼓勵汽車動力蓄電池企業做優做強,工信部發佈了《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範條件》。其中規定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單體生産企業年産能不低於2億瓦時。
電池行業規範的接連出臺,對鋰電池生産實行準入,有助於強化鋰電池的管理,推動電池行業良好穩定的發展。
此外,通過規定企業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單體生産企業年産能不低於2億瓦時降到電池年産能不低於1億瓦時,單體企業産能要求的降低將有利於防止電池企業跟風發展動力鋰電池,從而為儲能和消費型鋰離子電池消費需求保留了很大的空間。
山西省大同市陸風4S店總經理李向東在接受《中國産經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出於環境保護以及減少包括石油在內的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國家正大力支援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加上相關優惠政策的出臺,已然鼓動動力鋰電池企業加速研發和生産的步伐。”但是,李向東強調,許多小型鋰電池生産企業為了追求企業效益和個人利益,忽略了品質問題。
電池的安全問題一直是電池企業長遠發展不容忽視的。《條件》要求,鋰離子電池製造企業須具備相關標準規定的電性能和安全性檢測能力,鼓勵企業配備環境適應性檢測儀器及設備,具備電池環境適應性檢測能力。
李向東表示,一些小型的電池企業由於技術和規模的限制,並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相關生産要求。生産工序的簡單、工藝條件的粗糙等都會給企業埋下安全隱患。
對此,業內人士分析稱,細化鋰電池電性能和安全性檢測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將有利於提高鋰電池行業的門檻,一些不達標的企業將會遭遇發展瓶頸,或被兼併重組,行業將迎來洗牌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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