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日前在“上海新金融年會暨網際網路金融外灘峰會”上表示,在充分肯定網際網路金融提高效率、提升用戶便捷性的同時,也不能忽視網際網路金融存在的潛在風險。閻慶民認為,網際網路促進了金融消費方式和交易行為的改變,交易成本更低,資源得到了更有效快捷地配置,並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傳統金融服務的不足,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了更多層面的支援。但網際網路金融兼具了網際網路和金融雙重因子,決定了風險遠比網際網路和傳統金融本身更為複雜。
閻慶民羅列了幾類潛在風險。第一是流動性風險。近年來,“第三方支付加基金類”的産品不斷涌現,比如餘額寶,但當中也蘊藏著期限錯配的風險,也蘊藏著貨幣市場波動、出現投資者大量贖回的風險。
第二是信用風險。由於網上“刷信用”、“改評價”的行為仍然存在,網路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會受到影響。另外,部門網際網路平臺缺乏長期的數據積累,風險計量模型的科學性也有待驗證。所以,在網際網路金融領域,資訊不對稱依舊存在。2013年,活躍的P2P平臺超過350家,全年累計交易額超過600億元,但也發生了部分平臺卷款跑路的風險事件。
第三,聲譽風險。部分網際網路機構用所謂的“預期高收益”來吸引消費者,推出高收益、實則也有風險的産品,但卻不如實揭露風險,甚至誤導消費者。
第四是資訊洩露風險。閻慶民表示,網際網路金融的一大基礎,是在大數據基礎上進行數據挖掘和分析,對客戶行為進行分析,但同時也對客戶資訊和交易記錄的保護提出了巨大的挑戰。一些交易平臺並未建立保護客戶資訊的完善機制。
第五是技術安全風險,即IT系統安全風險。由於網際網路金融依託的是電腦網路,網路系統自身的缺陷、管理漏洞、電腦病毒、駭客攻擊等都會引起技術安全風險。
閻慶民表示,監管部門應該堅持鼓勵創新和規範發展並舉的理念,對網際網路金融宜疏不宜堵,使網際網路金融陽光化、制度化、規範化地發展,同時完善好行業自律體系、IT和信用體系、合作監管體系、法律法規體系。(記者 楊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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