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11日發佈2013年年報,在年報中的網際網路專欄中,央行稱,隨著網際網路技術對金融領域的不斷滲透,網際網路與金融的深入融合是大勢所趨。但隨著網際網路金融的快速發展,其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突發性有所增加,實踐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央行稱,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的業務活動經常突破現有的監管邊界,進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帶,甚至可能觸及非法集資、非法經營等“底線”。
央行在年報中指出,隨著網際網路金融的快速發展,其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突發性有所增加,實踐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網際網路金融的風險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機構的法律定位不明確,業務邊界模糊。主要表現為:P2P借貸平臺從事金融業務,但現有法律規則難以明確界定其金融屬性並進行有效規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的業務活動經常突破現有的監管邊界,進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帶,甚至可能觸及非法集資、非法經營等“底線”。二是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資金存管存在安全隱患。尤其是 P2P 借貸平臺會産生大量資金沉澱,容易發生挪用資金甚至卷款潛逃的風險。三是風險控制不健全,可能引發經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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