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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P2P網貸或觸及非法集資 正制定指導意見

2014-06-12 09:54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央行發年報警示風險

  P2P網貸或觸及非法集資

  昨天,中國人民銀行發佈2013年年報稱,隨著網際網路金融的快速發展,其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突發性有所增加,實踐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甚至可能觸及非法集資、非法經營等“底線”,央行正牽頭相關部委研究制定促進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京華時報記者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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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借貸平臺累計交易額超600億

  央行2013年年報中題為“網際網路金融”的專欄中指出,隨著網際網路技術對金融領域的不斷滲透,出現了網際網路支付、眾籌融資、P2P(個人對個人)借貸等為代表的網際網路金融種類。

  央行表示,網際網路支付業務規模繼續保持高速增長勢頭,截至2013年8月,在獲得許可的250家第三方支付機構中,提供網路支付服務的有97家。支付機構全年共處理網際網路支付業務153.38億筆,金額總計達到9.22萬億元。

  P2P網路借貸行業規模不斷擴大。截至2013年年末,全國範圍內活躍的P2P借貸平臺已超過350家,累計交易額超過600億元。非P2P的網路小額貸款行業也在不斷發展,截至年末,阿裏金融旗下3家小額貸款公司累計發放貸款已達1500億元,整體不良貸款率約為1.12%。

  眾籌融資行業發展開始起步,目前全國約有21家眾籌融資平臺。以“天使匯”為例,自創立以來累計已有8000個創業項目註冊入駐,融資項目超過80個,融資總額超過2.8億元。

  三大風險危及網際網路金融

  央行稱,網際網路金融的風險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機構的法律定位不明確,業務邊界模糊。主要表現為:P2P借貸平臺從事金融業務,但現有法律規則難以明確界定其金融屬性並進行有效規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的業務活動經常突破現有的監管邊界,進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帶,甚至可能觸及非法集資、非法經營等“底線”。

  二是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資金存管存在安全隱患。尤其是P2P借貸平臺會産生大量資金沉澱,容易發生挪用資金甚至卷款潛逃的風險。如近兩年發生了“淘金貸”、“優易網”等一些P2P平臺的卷款跑路和倒閉事件。

  三是風險控制不健全,可能引發經營風險。一些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片面追求業務拓展和盈利能力,採用了一些有爭議、高風險的交易模式,也沒有建立客戶身份識別、交易記錄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報告機制,容易為不法分子利用平臺進行

  洗錢等違法活動創造條件;還有一些網際網路企業不注重內部管理,資訊安全保護水準較低,存在客戶個人隱私洩露風險。

  報告指出,國務院領導對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發展問題高度重視,根據國務院領導指示以及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小組的決定,央行牽頭相關部委對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與監管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並將研究制定促進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建議

  應該用大數據建風險管理體系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網際網路金融千人會聯合創始人黃震表示,目前確實有部分網際網路金融企業涉及非法集資,但網際網路金融這類新型的業態、新型模式還處在快速發展階段,處在規則成長期,這個階段也是不斷跨界、和傳統金融不斷融合的階段,需要監管層突破原有監管壁壘,改變傳統監管模式。黃震認為,涉及非法集資的企業從本質上講不是P2P,只是打著P2P的旗號從事非法金融活動。

  對於缺失第三方存管資金制度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黃震認為這些企業也偏離了P2P的本質,P2P的本質是讓風險分散而不是將資金集中歸集,發生挪用資金甚至卷款潛逃的P2P是走樣了的P2P。

  對於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的風險控制,黃震認為確實有待完善。但他指出,監管部門也應積極介入,利用大數據建立風險管理體系,在加強投資者隱私保護的同時提高資訊披露透明度,並建立盡職調查和跟蹤機制。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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