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對外宣佈,旗下打車軟體領導品牌“嘀嘀打車”即日起正式更名為“滴滴打車”。
小桔科技方面表示,此次品牌更名,是公司長遠戰略發展的需要,全新的品牌形象有利於推動“滴滴打車”品牌産品更好地開拓市場。
依據小桔科技官方的解讀,更名為“滴滴打車”,一是取與象聲詞“嘀嘀”的諧音,二是取“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之意。滴滴方面介紹,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8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交了“滴滴打車”的圖形、文字組合商標申請。2014年4月27日,“滴滴打車”通過了初審並予以公告。隨後,小桔科技啟動了品牌更名準備程式,經過三周緊鑼密鼓的準備工作,最終確定5月20日正式更名為“滴滴打車”。
業內分析認為,滴滴改名也是出於商標侵權避嫌考慮。近日,杭州妙影微電子有限公司宣佈起訴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商標侵權,要求小桔科技停止使用商標,並賠償8000萬元。“妙影電子”認為自己申請成功的“嘀嘀”和“小桔科技”申請中的“嘀嘀打車”,品牌核心都是“嘀嘀”,而且雙方申請商標類別都是第9類“電腦程式(可下載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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