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娛樂明星微信賬號啟用“付費會員制”,粉絲每月付費可以獲得會員資格。
演員陳坤的微信公共賬號最近推出了會員收費功能,用戶在付費後可以看到陳坤的私房照片、書籍等更多內容,並可參與會員討論區。陳坤的會員付費制是利用微信的瀏覽功能轉到WAP頁面,分別按照月、季度、半年和全年收取18元、50元、100元和168元的會員費。成為會員後,用戶能享受到更多“特權”,尤其是可以使用“會員討論區”功能,發佈內容、評論和表示“讚”,類似論壇模式。
這感覺跟微博的普通粉絲略有不同,願意花錢來追星的粉絲,那真算得上“鐵桿粉絲”了吧。這也是用戶在微信中第一次可以看到非好友關係用戶所發資訊,是微信從社交平臺向社會化平臺擴展的趨勢。
説到鐵桿粉絲,作家凱文。凱利在他的《技術元素》一書中曾經提到過一個著名的“一千鐵桿粉絲”的理論,大概意思是,如果一個藝術家擁有了一千鐵桿粉絲,他通過經營個人品牌獲得的收入就可以養活自己。因為鐵桿粉絲模式的本質在於,粉絲數量通常能代表銷量。
由此,我們很容易聯想到可能擁有幾千萬粉絲的陳坤,是否會通過微信平臺所構築的世界經營自己,達到更大的商業價值?有網友做了個假設,假如陳坤在新浪微博上有著5600萬的粉絲基數,陳坤在微信上獲得100萬粉絲並不是什麼難事,而在這100萬粉絲中,只要有10%的粉絲成為陳坤的會員,陳坤光在微信平臺上至少能夠獲得近千萬的收入。騰訊微信方面對此也做出了回應,目前明星會員制模式還屬於試運營期。但是,這種明星通過免費微信平臺來盈利的方式卻引起爭議。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全國青聯新聞出版界別副秘書長吳永強對此發表評論。
微信是一個公共社交平臺,微信的運營商沒有收費,使用微信的客戶卻通過微信平臺賺了錢,由此可能會導致微信的運營商以此為理由進行收費。免費的公共微信平臺該不該成為明星攬金的舞臺?
吳永強:這個問題確實涉及到新興的通訊模式,在社會運營當中自身的角色定位,尤其是使用者相互之間權利、義務應該怎樣分擔的問題,如果從這個角度來分析、解讀的話可能是比較大的範疇,因為微信涉及到幾億用戶,提出收費以後遭到了質疑。但是我覺得微信的運營方一直沒有放棄通過一種變相的方式曲線收費的嘗試,像陳坤這種模式,很可能會給微信的運營商提供一些參考和思路,也會隨之而採取一些變相的,甚至比如説和陳坤達成一種收益的分成。
微信官方表示,目前明星會員制模式還屬於試運營期,因此現階段免費提供服務給第三方運營者,暫不涉及任何分成。也就是説目前騰訊是不和陳坤進行分成的,但是我們也了解到陳坤公眾賬號是由一家名為“深圳市比特海資訊技術有限公司”來提供服務支援,這家深圳公司的主業不是網路行銷,而是開發App,並不是很知名。它的經營範圍的確不包括電子出版或者網際網路出版。這樣的情況下,陳坤明星賬號的收費是不是涉嫌違法和非法集資?
吳永強:陳坤的微信賬號交給一個商業機構來運營,這個商業機構毫無疑問是有成本付出的,這個成本是陳坤用這個收入來支付,還是用自己其他方面的收入來支付,這裡面肯定會形成一種商業紐帶的關聯。這個運營商其實隱含了潛在收費的行為,又進行了這些電子資訊産品的發佈,可能在某些層面上會觸及到現有一些法律法規,但是由於微信確實是太新了,我們現有的法律法規是不是能夠覆蓋到,可能還要仔細檢索一些相關的規定。
騰訊方面強調,想要開通收費會員的明星公眾賬號,必須由合法合規的公司來代理運營。微信會員制的業務模式只針對企業,因此微信支付的介面暫時不向個人開放。如果通過運作,手續都齊全了,都合法了。這種模式是否能夠得到普通用戶的廣泛支援?
吳永強:這種模式得到大家的認可與否,受眾是用手去投票還是用腳去投票,其實完全是由市場決定的。以陳坤來講,如果交了錢的會員覺得物有所值,或者物超所值,毫無疑問交費行為會持續下去,甚至會更大層面,更廣範圍的影響到其他的受眾也一起來消費。如果交費的會員享用一段時間覺得這個服務所提供的資訊遠遠不足以滿足需求,或者是只不過是製造一個噱頭而已,我想也會退出這個會員機制,那麼這個負面效應也同樣會擴散,所以能不能夠持續,關鍵在於資訊資訊的發佈方能不能夠提供大家認為值得付費的內容。
[責任編輯: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