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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實名制受阻:2/3代售點無需登記 1/4用戶支援

2013-09-04 09:12 來源:南方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9月1日起,手機實名制的時代正式宣告到來。南都記者昨日走訪發現,三大運營商營業廳在9月1日當天均貼出告示,強制要求用戶實名登記,一律嚴格遵守工信部規定。

  運營商嚴於律己的同時,仍“寬以待人”。南都調查發現,大量代售點雖然規定貼在一旁,但私下“不需要身份證”的情況仍屢見不鮮。專家指出,只要有一家這樣的代售點存在,實名制就無法真正實現。

  運營商:提前一個季度部署實名登記

  今年7月16日,工信部公佈《電話用戶真實身份資訊登記規定》,明確要求,從9月1日起,用戶辦理入網手續時,應當要求用戶或委託人出示相應有效證件、提供真實身份資訊;用戶拒絕出示有效證件,拒絕提供其證件上所記載的身份資訊,冒用他人的證件,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證件的,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為其辦理入網手續。

  9月1日前一天,南都記者走訪三大運營商營業廳,發現工信部的《規定》已經赫然貼在顯眼的墻面。一位剛剛張貼完公告的電信營業廳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工信部相關規定出臺,現在全部手機卡都要求實名登記,“現在規定很嚴格,用戶進行入網手續辦理必須攜帶身份證進行登記,否則就無法將卡激活”。他表示,“如果你手機丟了,實名制能幫助你補卡,其實很方便。”

  多位運營商人士向南都表示,這次工信部態度很強硬。“我們提前一個季度就開始部署。不光是營業廳,各零售點也需要認證用戶身份資訊,實名登記。”

  走訪:僅三分之一的代售商執行新規

  事實上,三年前工信部就曾大力推行電話實名,但未能取得實效,原因在於實操過程中,大量由代理商代理的預付費業務、無線網卡業務等無法有效落實實名。此次工信部嚴規之下,是否還有“死角”?

  南都記者昨日走訪二十余家代售網點發現,工信部規定已基本通知到運營商社會渠道的末梢神經——— 從報刊亭、菜市場的零售店主到手機賣場的代售商,實名制的消息已經全部傳達到位。在石牌村一家零售店,記者看到這樣的溫馨提示:根據國家規定,從9月1日開始購買號碼卡、SIM卡,都需實名登記。如有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據了解,目前由社會渠道售出的手機卡,均需登記用戶姓名、身份證號、住址、手機號。具體方式有電子實名客戶端登記、短信實名登記、網頁實名登記等多種形式。

  然而,在記者走訪的代售網點中,有三分之二的代售點在得知記者不願意實名登記而“為難”時,“善解人意”地拿出了“不需要身份登記的卡”,包括中國移動的動感地帶、神州行,聯通上網王、本地網,以及電信飛young卡、易通卡。即便是中國移動全球通和聯通3G沃卡這樣一定要求用戶憑身份證實名購買才能激活的後付費卡,也有代售商表示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證幫忙買卡。只有三分之一的代售商表示出了對規定的“忠誠”,對想要非實名買卡的記者説“不”。

  吐槽:投入驚人,誰先搞誰先死

  工信部規定剛發佈時,曾有運營商向南都吐槽稱,實名制“誰先搞誰先死”,“那麼多社會零售代理渠道,要是每個網點都發一個身份識別系統,投入會相當驚人。你讓代理商投入,人家也不會幹。且一旦全部要求實名制,內部管理流程、後臺支撐系統都要大改造。”

  多位代理商表示,如果真的完全執行實名制,肯定會少很多顧客,變通也是在所難免。一位代理商向記者表示,如果實在不想身份證實名登記的話,他還有之前囤積的“老卡”可用,或者用自己的身份證開的新卡也可以。“其實沒那麼死板,有的運營商前兩天才發的通知,要求我們實名登記用戶資訊。具體操作都是我們來做的。”

  “三大運營商一直説實名制,結果代售點做不了。實名制最後只有一個結果,就是大家都好好做,才能變成一個有價值的東西,否則只要有任何一個代售點不好好做,實名制就無價值。”飛象網CEO項立剛表示,花一點時間把之前的老卡處理掉是很正常的,但之後實名制必須要加強起來,而且老卡以後也要做補登記。

  項立剛表示,一方面運營商要加強管理,同時需要有政府強力部門來大力執行。運營商自己沒有執法權,很多事情做起來有難度,必須要有政府部門來執法、來查,這個事情才能做到。

  有運營商人士向南都表示,實名制短期來看肯定對銷售有所影響,但長期有利。“非實名制的用戶,有些用了段時間就把卡廢了,不用了,我們也沒法追溯,實名後,一方面我們可以對這個用戶的數據進行分析,進行更好的行銷捆綁;另外實名用戶離網需要相應手續,離網率會大大降低。”

  網路調查

  僅25%的用戶支援實名制

  南都經濟發起的“9月1日起手機入網將實施實名登記,作為用戶你怎麼看”的網路調查顯示,只有25%的用戶支援實名制,卻有超過半數用戶擔心自己的資訊安全。共有1249人參與了此次實名制調查,其中312(25%)人選擇“支援,少收垃圾短信、打擊詐騙等犯罪行為”,136(10.9%)人選擇“不要啦,買電話卡還要實名登記,真麻煩”,109(8.7%)人選擇了“無所謂,君子坦蕩蕩,實名就實名”,而有692(55.4%)人選擇了“有顧慮,資訊會洩露嗎?會被監控嗎?”超過一半的受訪者對資訊洩露表示出了顧慮。記者汪小星 實習生褚雨楓

  記者觀察

  不僅實名制,還要實、明、治

  工信部下發的《電話用戶真實身份資訊登記規定》(下稱規定)正式實施,具有劃時代意義。規定不僅涵蓋了手機實名制,其他諸如固定電話用戶、寬頻用戶甚至無線上網卡用戶都包含在了實名制的範圍內。

  以人人喊打的垃圾短信為例,過去你收到房地産商發來的廣告資訊,覺得很煩,可以找該房産商投訴。但這顯然不是件容易的事,即便對簿公堂也很難拿出實質的證據,證明短信發送號碼與房産商之間有何關聯。而實施實名制,理論上我們能通過短信發送號碼來判斷“機主”的真實身份,進而對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責任到人,以此來讓垃圾短信發送方的“成本”增加。

  這裡説的成本不僅指錢,還指需要負起社會甚至法律責任。當垃圾短信産業鏈的成本大於或等於收益,便會自然消亡。那麼,僅僅靠實名制就能達到這種效果麼?顯然是不夠的。筆者剛剛提到,這一切還只是“理論上”,若要真正解決垃圾短信,實名制後,還需“實、明、治”。

  “實”指的是《電話用戶真實身份資訊登記規定》本身要全面落實,作為通信號碼責任人或責任單位可查可循的依據。“明”指的是用戶接到陌生號碼的騷擾資訊或電話後,可反饋及投訴的渠道要“明確”。“治”指的是加大治理力度,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讓人們就號碼資訊追究垃圾短信發送方責任時,有法可依,有的放矢。三點缺一不可。

  關於“落實”,我相信只是時間的過程。9月1日開始,任何人購買號碼卡、SIM卡都需實名登記。雖然市面上仍存在一些不需要身份登記的SIM卡,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SIM卡只會越來越少。另外現在有些代理商會通過提供實名身份的方式,幫助不想實名登記的顧客繞開規定。但若治理嚴格,這些行為將負上法律責任時,代理商便會有所顧慮。

  關於“治理”,儘快讓“個人資訊保護”和“垃圾短信發送”這兩種行為有法可依是關鍵。早在2008年,《個人資訊保護法(草案)》已呈交國務院,但之後的立法卻處於停滯狀態。而發送垃圾短信方如果被揪出來,將面臨怎樣的處分?也還沒有明確的説法。

  不過相比上面兩點,更難做到的是“明確”。假設實名制全面落實,且有法可依。人們收到垃圾短信後,有沒有一條明確的途徑反映問題,非常重要。這點不需要站在法律的高度上,但也因為如此,在我看來更有難度——— 哪個政府職能部門能幫助用戶完善這條通路?看上去好像很多部門都有些關係,但到底該誰負責很難有定論。歷史經驗告訴我們,這會是個長期協調的過程。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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