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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電話、發短信、刷微博、聊微信……手機正由單純的通訊産品,成為人們生活中形影不離的必需品。然而,蘋果、三星等名牌手機近來頻發的漏電、爆炸等惡性事故,不得不讓人們反思:“我的手機安全嗎?”
手機事故頻發
記者不完全統計,從7月8日至25日不足20天,各地已先後有6起手機事故發生。其中,蘋果、三星手機各佔一半。
8日,三星手機率先“發難”。瑞士納沙泰爾州一名18歲女性,因褲子口袋裏的三星G alaxy S3手機電池爆炸被燒傷大腿。隨後,三星公司對爆炸手機進行檢驗後表示,電池並非三星原裝産品。這項聲明得到了瑞士聯邦材料測試與開發研究所的確認。
8日晚,蘋果手機緊隨其後。北京的30歲吉林男子武建同在給蘋果iPhone4手機充電時遭受電擊導致昏迷。報道稱,武建同使用的手機充電器並非原廠生産。
9日淩晨,重慶的王凱臨睡前把蘋果iPhone4放在了枕頭邊,兩個小時後,他的臥室內傳來“砰”的一聲,手機爆炸後很快引燃了床頭的涼蓆、枕頭、床墊,臥室內濃煙滾滾。當時,手機不處於充電狀態。
13日淩晨2時許,網民“M小靜1128”的一條微博,將人們對手機事故的關注度推向了頂峰。微博中稱,11日,她年僅23歲的空姐妹妹用正在充電的蘋果手機接電話時,被電擊致死。媒體報道稱,這位南航空姐當時使用的充電器並非原裝。
15日,瑞士一名男子將三星手機放在妻子的手提包內,與妻子騎摩托車到達奧地利一個邊境城市後聞到燒焦的氣味,這才發現手提包已被燒掉一個洞,手機左上部分已被燒焦。
25日晚,家住香港馬鞍山井頭村47歲的杜先生的遭遇更加離奇。他與妻子吃過晚飯後,坐在客廳沙發玩手機,因電量不足,他一邊充電一邊玩,忽然一聲響,手機爆炸。他嚇了一跳,隨手將手機丟在沙發上。隨後,手機爆炸引燃了窗簾、燈罩,經消防隊員撲救半小時才熄滅,但所有傢具幾乎已成灰燼。他説,發生爆炸的三星G alaxy S4手機是自己一月前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的,手機電池和充電器均是原裝正品。
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蘋果iPhon5、三星G alaxy N ote2、H T C等多款品牌手機均在充電時發生過爆炸。縱觀以上事故,不論手機充電器、電池是原裝還是山寨,也不論是在充電還是待機,手機都有可能變身“手雷”,令人感覺防不勝防。
原裝正品≠優質安全
小小手機為何會爆炸、漏電?尤其是在手機電池和充電器都是原裝正品的情況下,手機事故依然發生。業內專家表示,手機充電器和電池是罪魁所在。原裝正品,並不代表不存在安全品質隱患。
7月19日,北京工商局公佈的一份抽樣檢測結果顯示,共有14家企業生産的手機充電器抽檢不合格,涉及的問題有連接裝置、抗電強度、過度充電保護等項目不符合標準,可能使人體發生觸電,危及消費者人身安全。
今年3月,浙江省工商局曾公佈了對36款手機産品的抽檢結果。其中合格9批次,不合格達27批次,不合格率高達75%,涉及三星、飛利浦、H T C、聯想、華為等17個知名手機品牌。在27批次不合格手機中,有20批是電池熱衝擊項目不達標。該項指標屬於國家強制性安全性指標,不達標可能會導致爆炸起火或漏液現象。
電信專家項立剛表示,除了産品本身的品質外,以蘋果手機為代表的不可拆卸電池的設計方案也可能存在安全隱患。他説,可拆卸的電池大都經過金屬封裝,安全系數較高,但蘋果手機的電池不可拆卸。此前,他曾更換過一次蘋果電池,發現電池外並無金屬殼,只有一層類似塑膠膜的材料,而且電池已經膨脹。相比之下,這種不可拆卸的電池,一旦出現品質問題,危害更大。
山寨産品缺乏監管
項立剛説,盤點近年來的手機事故,劣質的山寨充電器、電池是禍首。記者在太原多家數位城走訪時發現,市場上充斥著大量沒有3C認證標誌的充電器和電池。
在太原陽光數位港,一位銷售人員向記者出示了一款“品勝”生産的容量1500毫安培的手機電池,售價只需35元,遠低於原裝電池價格。記者 發 現 , 該 款 電 池 只 有 歐 盟 的“C E”認證標誌。銷售人員稱,儘管 他 們 銷 售 的 電 池 和 充 電 器 沒 有“C C C”標誌,但消費者很少關注這一問題。由於價格“公道”,銷量一直不錯。
工業和資訊化部電信研究院下屬中國泰爾實驗室主任何桂立表示,儘管2003年起,國家對手機實行3C認證,但單獨售賣的手機充電器、電池並不在國家強制産品認證名錄。由於沒有強制標準,一些廠商不按標準生産,市場監管也缺乏依據,從而導致市場秩序較為混亂。
以手機充電器為例,安捷倫系統儀器工廠市場開發經理呂寶華説,手機充電器的結構包括220V交流高壓部分、變壓器和5V以下直流低壓供電部分,只有低壓供電部分是連接到手機上的。正常情況下,5V以下的輸出電壓不會對人造成傷害。但在山寨充電器中,生産商偷工減料,電路和元器件間的距離遠遠達不到安全標準的3-4m m間距以上。這導致一旦U SB端和電源直接連通,就有可能讓220V的電壓産生高電流直接輸送到手機,進而發生電擊。
“奪命手機”何時終結
記者採訪發現,為防止手機傷人事件發生,亟須從加強行業監管和提升消費者意識兩方面入手。
業內人士呼籲,當務之急是儘快將手機充電器、電池等納入3C認證名錄。2003年首批國家強制産品名錄實施時,市場上單獨售賣的充電器、電池産品較少。但隨著手機充電介面標準的統一,一些不法商販為追逐利益不顧消費者人身安全,産品品質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亟須將其納入強制認證名錄。同時,加大市場監管和懲罰力度,增加不良廠商的違法成本,切實保障消費者的人身財産安全。
與此同時,消費者自身意識的提升十分重要。一方面要自覺抵制低價誘惑,購買正規手機充電器和電池,認準3C認證標誌,切勿因貪圖便宜而忽視安全問題。購買時,一定要讓經銷商在所開購物發票上註明商品産地、型號和保修期限,保留好購物憑證。
另一方面,要學會正確地使用手機。項立剛説,給手機充電時,應該使用原裝充電器,充電時間不宜過長,注意電池使用期限,儘量不要在高溫、暴曬等環境惡劣的情況下使用。睡覺時,手機儘量不要放在枕頭邊,以免被壓導致無法散熱。
呂寶華建議,儘量避免在充電時使用手機。他表示,手機充電時使用手機,電池實際上是在充電和放電兩種狀態間不斷切換,1秒鐘內切換次數達300次,對電池造成極大損耗,其安全隱患隨即也將增大。
[責任編輯: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