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1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經濟部門今天(21日)澄清,當局目前沒有開放大陸居民赴臺投資移民;陸資赴臺只能取得1年效期的多次入出境許可證,無法取得長期居留證。
媒體報道,有大陸仲介公司透過網路廣告,招攬“投資300萬人民幣,輕鬆移民臺灣”。臺灣“投資審議委員會”表示,目前境外人員赴臺投資移民,除投資金額需達1500萬元(新台幣,下同)門坎外,並須連續3年,在臺創造5人以上就業機會。
“投審會”指出,自2009年6月30日起開放陸資赴臺投資,須依據投資金額及營業額核定赴臺人數,且“移民署”第1年只會核發1年效期多次入出境許可證;第2年起,陸資公司須正常營運、且營業額須達到1000萬元才能重新申請換證,而非無限期展延入出境許可證。
至於陸資在臺的陸籍負責人、經理人、主管或技術人員後續管理,“投審會”説,會協同“移民署”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訪視、查核,有無從事影響安全、公共利益或假藉名義赴臺工作等不法活動,一經查獲將依“兩岸條例”撤銷其投資,相關人員遣返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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