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荷蘭《華僑新天地》報道,荷蘭海牙市面向中國投資商興建了豪華別墅區,注入的數億歐元鉅額資金面臨“打水漂”的危險。原因是近日起荷蘭政策的改變:外國投資商如果是向用於居住的不動産進行投資,將不再會得到荷蘭居留許可。
而這之前都是可以的,並且這是海牙項目發展商面向中國買家進行推銷時使用的一個十分重要的賣點。去年年初荷蘭國家政府還向該項目開了綠燈。
外國投資者如果在荷蘭投資至少125萬歐元,將會獲得居留許可。前司法國務秘書Fred Teeven在去年1月曾就Blossompark(也是該項目的名稱)寫道:該項目的投資者適用上述有關投資居留的規定。這也是因為這一新項目給建築行業展示了革新和可持續發展的樣板。這些待建的現代化住宅使用了大量最新的技術,通過太陽能電池板供給自身的能源需要,而完全不再消耗額外的能源。
但是Teevens的繼任者——新的國務秘書Klaas Dijkhoff卻認為,有錢的外國投資商應當將資金注入到公司企業中去,這才是上面所説的投資居留許可政策要達到的目標,而不是用來在荷蘭買房子。為此,他在去年年底寫了信給海牙分管建築的市政官Joris Wijsmuller。金融日報已經知悉了信件的內容。
Dijkhoff説,在住房中進行投資存在著只是對個人佔有資産進行投資的風險。所以,他從今年7月1日起更改了上述的投資居留許可發放政策。
該建築項目的代表在6月底與Dijkhoff的談判中還曾經嘗試能有一個過渡政策。但是Dijkhoff堅持自己的主張。該項目經理Wiljan Uilen稱“這非常不是滋味”。
Wiljan Uilen不滿上述政策的更改恰恰只是針對在用於住房的不動産中進行投資的人,而以前做出批准時也恰恰是因為這個項目所具有的革新性和榜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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