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經貿  >   國際資訊

德研究機構“喊話”歐盟:儘快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

2016年07月13日 09:04:01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字號:    

  近日,德國權威經濟研究機構慕尼黑IFO經濟研究所公佈了其提交給歐洲議會的一份報告,向歐盟傳遞了一個重要信號:應儘快考慮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專家指出,中國已經具備市場經濟條件,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是大勢所趨,歐盟早日承認這一點對中歐雙方都是好事。而且,歐盟應該清楚,即便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也要按規定在今年12月11日終止在對華反傾銷調查中使用“替代國”做法。

  歐盟不少做法矛盾突顯

  長期以來,歐盟內部存在一種擔憂: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歐盟將失去反傾銷的“籌碼”。此次慕尼黑IFO報告對此作出了回應:儘管“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意味著降低反傾銷稅率,但這麼做本身並不會降低歐盟對傾銷行為的防禦能力。

  事實上,雖然歐盟依賴“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做法,對中國進行了多項反傾銷措施,但其問題與矛盾卻顯而易見。報告指出,截至2014年底,歐盟尚在生效的51項針對中國的反傾銷措施僅僅涉及到歐盟同中國雙邊貿易總量的不到2%,但歐盟為了上述不到2%的歐中貿易總量所設置的反傾銷措施佔了現有反傾銷措施總數的47%。

  此外,針對德國、義大利、法國和西班牙等國頻頻支援對中國鋼鐵、化工等行業發起反傾銷,報告指出,並沒有明確的證據顯示所謂“中國低成本優勢或者傾銷行為”真的存在。

  “歐盟之所以會有這麼多矛盾的做法,主要還是受貿易保護主義的影響,特別是面對中國有競爭力的産品,歐盟似乎只會拿‘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作為他們反傾銷的藉口。此外,部分利益集團的‘束縛’也阻礙著歐盟作出正確的決定。”國家發改委對外經濟研究所國際合作室主任張建平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説。

  在張建平看來,由於慕尼黑IFO是應歐洲議會要求向其提交報告,報告能指出這些問題也反映出當前歐盟內部不少國家還是支援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這將有助於歐盟在這一問題上作出更加明智的決定。

  慕尼黑IFO是德國一家獨立的、權威性很強的經濟研究所,其發表的商業景氣指數、德國經濟景氣預測和經濟政策建議等成果受到德國乃至世界各國政府的重視。

  中國具備市場經濟條件

  歐盟一直不願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他們依據的到底是什麼標準?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指出,在世界貿易組織(WTO)中,並沒有一個關於某個經濟體是市場經濟還是非市場經濟,從而採取不同待遇的條款。歐美説中國是非市場經濟,其實他們依據的不是WTO條款,而是歐美等國的國內法。

  “很明顯,歐美衡量中國是否具有市場經濟地位的標準是他們自己單方面定的,而且具體標準是什麼,歐美也沒有明確的公開説明。當遇到對他們不利的情況時,歐美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修改標準、法律。”張建平説。

  中國駐德國大使史明德此前指出,應該看到,這麼多年以來,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們認為,無論歐盟承認與否,中國都已具備市場經濟條件。

  歐盟需要認清當前的整體形勢。目前,全球已有80多個經濟體承認了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其中不乏紐西蘭、瑞士、澳大利亞等發達經濟體。中國也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第一大貨物貿易國以及130多個國家的最大貿易夥伴。

  承認與否都要履行義務

  早日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對歐盟而言好處明顯。張建平指出,當前歐洲經濟正處於復蘇期,仍面臨著英國“脫歐”“難民潮”等事件帶來的不確定因素,如果能儘早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將促使中歐經貿更加健康快速的發展,而考慮到雙方巨大的貿易規模,這將有助於幫助歐盟克服當前經濟困難,穩固其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

  “不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可能威脅中歐投資協定談判的順利開展以及中歐自貿協定未來的前景。”中歐數字協會主席路易吉·甘巴爾代拉表示,中國目前是唯一一個決定向容克投資計劃注資的非歐盟國家,通過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歐盟可以進一步加強與中國的對話,促進歐盟企業在中國的經營活動,反之,將傷害中歐之間的感情和互信,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中歐雙方加強溝通仍是解決問題的重要渠道,這對於中歐發展及世界經濟復蘇都有好處,正在召開的中歐領導人會晤或許可以幫助雙方在‘是否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這一問題上尋求更好的解決方案。”張建平説,但還要特別強調的是,是否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與履行《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是兩碼事,不能將二者混為一談。

  外交部部長王毅此前已明確表示,當年《議定書》第15條明確規定,世貿組織成員應于2016年12月11日終止在對華反傾銷調查中使用“替代國”做法。這是世貿組織所有成員都應遵守的國際條約義務,不取決於任何成員的國內標準。因此,無論是否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歐盟作為世貿組織成員,都有履行《議定書》第15條的法律義務,無法回避和推卸。

[責任編輯:李帥]

特別推薦
點擊排名
聚焦策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