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布魯塞爾10月21日電(記者趙小娜 梁淋淋)歐盟委員會21日裁定星巴克、菲亞特克萊斯勒公司與歐盟個別成員國達成的稅收協議違反歐盟競爭法規,要求這兩家公司分別向當地政府補繳介於2000萬和3000萬歐元之間的稅款。
作為監管機構的歐盟委員會當天發表聲明説,星巴克同荷蘭政府簽訂的稅收協議以及菲亞特同盧森堡政府私下達成的稅收協議人為降低了公司稅款,有國家援助的性質,違反了歐盟的市場競爭規定。歐委會負責競爭事務的委員瑪格麗特·韋斯塔格説:“減少公司納稅負擔的稅收決定不符合歐盟國家援助規則,是違法的。”
歐委會調查發現,這兩家企業將公司內部劃撥價格設定在與市場價格不相符的水準,利用其分公司網路達到轉移利潤的目的。據統計,2014年星巴克向荷蘭政府繳納的企業稅不到60萬歐元。菲亞特克萊斯勒在盧森堡開設的公司去年繳納的企業稅則不到40萬歐元。歐委會指出,這些納稅金額不能反映經濟現實。
歐盟成員國經常向跨國公司提供稅收政策方面的優惠條件,以吸引它們在當地運營業務。不過,歐盟法律禁止政府選擇性地向企業提供支援使其獲得不正當競爭優勢。歐委會表示,歐盟有嚴謹的稅收規定,一些與市場價值相悖的稅款金額裁定將被視為國家援助行為。歐盟也嚴禁企業通過設定內部劃撥價格等手段逃避稅務責任。
歐盟目前也在對其他一些企業與歐盟成員國政府的稅收協議進行調查,包括亞馬遜和蘋果公司與一些成員國簽訂的協議。韋斯塔格也向存在類似問題的歐盟成員國和公司發出警告,強調“所有公司,無論大小,無論是否為跨國集團,都應繳納應付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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