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建廳、財政廳、金融辦等三部門近日制定出臺了《關於穩定住房消費支援剛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見》。該《若干意見》今日起施行。
據東南快報3月20日報道,該《若干意見》要求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一併貫徹執行,制定更具有針對性的實施意見,實行一市一策,一縣(區)一策,切實支援群眾首套房、首改房等剛需住房需求。
《若干意見》稱,除購買別墅外,個人購買首套房、首改房(含一手房和二手房),不論其面積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有關優惠政策。
《若干意見》稱,對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貸款申請,不再查房。各地住房公積金個貸使用率可以達到95%以上。對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已還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可以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均執行基準利率。
《若干意見》稱,興業銀行、廈門國際銀行、福建海峽銀行、農信社(農商行)等本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對購買首套房、首改房申請貸款,應執行貸款利率不高於基準利率,並應根據實際適當下浮貸款利率。
《若干意見》提出,推進房屋徵收貨幣化安置補償款購買存量商品房;著力打通商品房與保障性住房轉換通道。
《若干意見》還提出,試行推出共有産權住房。各級財政可以安排專項資金通過國有投資公司參股房地産項目或收購庫存商品房,作為共有産權住房面向在自貿區、各類科技園區工作的産業人才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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