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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優化民間投資政策 放寬多項準入限制促發展

2014-07-18 10:16 來源:法治線上 字號:       轉發 列印

  海峽法治線上7月18日訊 在福建省政府日前出臺的《關於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中,特別提出要積極鼓勵和拓展民間投資。此番針對“鼓勵和拓展民間投資”,福建給出“擴大服務業領域對民間資本的開放,暫停或取消投資者資質要求、股比限制、經營範圍限制等準入限制措施”等便利舉措。7月17日下午,福建省發改委對《意見》進行解讀時指出,利用民間投資除放寬準入、加強服務引導外,形成合理的投資回報機制和模式十分重要。

  根據《意見》,福建今後在優化鼓勵民間投資的政策環境方面,將開展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政策的第三方評估,進一步修訂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細化實施方案;落實國家要求,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進一步深入實施閩資“回歸工程”,推進民企投資招商省、市、縣三級聯動。

  同時,進一步拓展民間投資的領域。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制訂民間資本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管理辦法,引導民間資本、各類産業投資基金投資福建省基礎産業和社會公用事業。擴大金融服務、航運服務、商貿服務、專業服務、文化服務、旅遊服務和社會服務等服務業領域對民間資本的開放,暫停或取消投資者資質要求、股比限制、經營範圍限制等準入限制措施(銀行業機構、資訊通信服務除外),進一步提高投資便利化程度。

  據福建省發改委有關人士介紹,目前,該委已委託省工商聯開展福建省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領域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政策的第三方評估,並已組織省、市、縣三級推薦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利用民間投資的示範項目。同時,擬結合國家正在研究出臺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法》,制訂實施《福建省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利用民間投資除放寬準入、加強服務引導外,形成合理的投資回報機制和模式十分重要。我委將會同省市有關部門協同推進,力爭在拓展民間投資領域方面有大的突破。”該人士説。

  從今年上半年福建省發改委牽頭推進的部分重點領域改革進展情況可以看到,在進一步放開民間投資準入條件方面,現已擬定民間資本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管理辦法,同時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和各類産業投資基金投資福建省戰略性新興産業。

  據介紹,由福建省發改委推動設立的福建穩晟節能環保、福建銀河鼎發生物醫藥等兩支省級創投基金,目前已確定了基金方案框架,擬安排省級預算內參股資金0.6億元,引導社會資金投入1.8億元。同時擬安排省級預算內資金5000萬元,支援在平潭設立創業園孵化基金,該基金由福建省及平潭等共同出資設立,總規模約10億元,目前已確定基金組建方案。

[責任編輯: 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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