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佈居民收支“賬本”
去年城鄉居民收入分別突破3萬元和1萬元;教育文化娛樂服務最花錢
東南網1月21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楊陽)去年我省老百姓掙了多少錢?錢都花在了哪兒?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20日發佈數據顯示,2013年,福建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3萬元,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純收入首次突破1萬元。而消費方面,城鎮每人平均消費支出首次突破2萬元,其中花錢最多的是教育文化娛樂服務2448.4元,高於居住消費2013.5元。
高低收入比較前年收窄
據調查,2013年福建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為30816.4元,比上年增長9.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0%。從收入來源看,四大項收入全面增長,其中工資性收入21443.4元;經營凈收入3486.1元;財産性收入2106.6元;轉移性收入6346.6元。
在城鎮居民家庭按相對收入等距五分組中,低收入組家庭、中低收入組家庭、中等收入組家庭、中上收入組家庭和高收入組家庭的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14229.1元、21344.3元、27303.5元、35618.4元和65451.9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5.2%、9.7%、7.4%、4.6%和14.8%。其中,高收入組的全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是低收入組的4.60倍,低於上年的4.62倍。
發展型消費比重升高
調查顯示,2013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生活消費支出20092.7元,每人平均消費支出比上年增長8.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4%。
據調查,2013年全省城鎮居民每人平均教育文化娛樂服務支出2448.4元,對居民消費支出的貢獻率在消費八大類中居首。其中,教育支出是主要支撐力量,全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教育支出1109.4元。2013年全省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居住支出2013.5元,對居民消費支出的貢獻率在消費八大類中列第二位。
據分析,2013年全省城鎮居民的消費結構繼續優化,全省城鎮居民生存型消費(食品、衣著、生活用品及服務)支出佔消費支出總比重為52.4%;而發展、享受型消費(居住、交通通訊、教育文化娛樂服務)支出佔消費支出總比重達38.2%,高於上年的36.7%。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