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1月12日電 (記者 孫賢迅)在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道路上,福建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運營城市公共設施,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
福建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12日在福州開幕,福建省長蘇樹林在其所作《政府工作報告》中作出上述表示。
蘇樹林透露,福建將出臺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在推進莆田、石獅、德化、光澤、邵武、晉江等不同主題新型城鎮化試點基礎上,逐步擴大試點範圍。
同時,福建將強化海峽西岸城市群形態,支援福州閩江金三角區域發展,促進廈門市投資環境國際化、社會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區域發展同城化,加快福州和廈門、漳州、泉州大都市區建設,增強中心城市輻射帶動和綜合服務能力,推進福建縣城擴容提升,深化小城鎮改革發展,建設美麗鄉村。
蘇樹林表示,今年,福建也將實施居住證制度,實行差別化落戶政策,引導和鼓勵農業轉移人口優先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轉移。
在推進新型城鎮化中,福建還將大力提高城鄉建設水準。具體措施包括:實施宜居環境建設行動計劃,提升城鎮山邊、水邊、路邊和城市中心節點、市民活動點、交通樞紐節點建設水準,深化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保護城鄉自然生態和歷史文脈;深入推進新改擴建城市道路、燃氣管網、排水污水管網、市政供水管網、綠化道路各1000公里的“五千工程”;啟動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推進以棚戶區改造為重點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全年新開工建設安居保障房9.4萬套。
對於加強和改善城鎮管理,蘇樹林強調,福建將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中涉及到的相同內容統一起來,加強禁止建設區、限制建設區、適宜建設區以及城市藍線、綠線、黃線、紫線管控,節約集約用地,統籌地上地下空間,提高城鎮建設用地效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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