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8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朱麗萍) 省旅遊局會同省財政廳、省旅遊質監所,日前對2012年申報入閩和對臺旅遊獎勵的部分旅行社實施了抽查和現場檢查。經過審核確定,發放全省2012年入閩和對臺旅遊獎勵資金1300萬元,共有七個設區市的51家旅行社獲得獎勵。
記者了解到,自2009年《福建省入閩和對臺旅遊獎勵辦法》實施以來,我省累計發放入閩和對臺旅遊獎勵資金已突破4000萬元。此項獎勵對促進旅行社組織招徠境內外遊客來閩旅遊,將我省打造成國際知名旅遊目的地、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遊中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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