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建廳、發改委、財政廳、國土廳等4部門日前聯合出臺《關於創新建設方式吸引社會投資多渠道籌措保障性住房房源的意見》,加快解決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
據悉,福建省提出6種保障房建設方式,分別是:採取BT模式、與商品房項目搭配建設等符合國家規定的市場化運作方式,吸引房地産、施工等企業開發建設保障性住房;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大中型工業企業在依法取得的企業用地範圍內配套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各類企事業單位將閒置住宅房屋或者因産業結構、城市用地功能結構調整,“三舊”改造等騰出的廠房、工業用房、業務用房、商業用房等非住宅房屋,按程式經批准改建為符合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房地産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開發、棚戶區改造項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開發區及産業園區,按照集約用地的原則集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鼓勵其他各種社會資本投資建設保障性住房。
福建省同時提出相應的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底層配建商業店舖,配建比例由市縣政府合理確定。其配建的商業店舖按市場價公開出售出租,以彌補成本。企業建設的面向本單位無房職工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其配建的商業店舖不得出售。 (董建國)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