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州9月24日電 (記者 孫賢迅)在中國大陸法院中率先設立獨立建制的涉臺司法事務辦公室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加強和創新涉臺司法,依法公正高效審判涉臺案件,維護臺商臺灣同胞在福建的合法權益,促進兩岸經貿合作。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鄭偉24日在此間透露,2008年至今年6月,福建法院審結各類涉臺案件15488件,其中刑事案件202件、佔1.3%,民商事案件12995件、佔83.9%,行政案件124件、佔0.8%,執行案件2167件、佔14%。
福建法院在審理涉臺案件中加強平等保護,維護兩岸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近年,福建法院共審結買賣、民間借貸、承攬加工、融資租賃、股權轉讓、補償貿易等涉臺合同糾紛案件2349件,審結涉臺權屬、侵權糾紛案件2040件。在審理這些案件中,福建各級法院妥善處理好涉及智慧財産權、股東權、隱名投資等疑難複雜問題,審理好涉及平潭綜合實驗區項目組團開發的相關案件,維護臺商臺胞的合法權益,促進閩臺經貿合作。
閩臺地緣相近、血緣相親,隨著兩岸民間交流不斷增進,兩岸婚姻特別是閩臺婚姻逐年增多,由此産生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也相應增加。鄭偉稱,近年福建法院審結涉臺婚姻和繼承糾紛案件8606件,佔涉臺民商事案件的66.2%,在案件審理中,法院依法保護兩岸配偶及親人在財産分割、經濟補償、子女撫養與探視等方面的合法權益。福建法院還依法審理涉及徵地拆遷、房屋買賣、建築施工等涉臺糾紛案件,保護臺胞合法權益,增進兩岸人民共同福祉。
公正高效審判涉臺案件中,福建法院還依法嚴厲懲治涉臺嚴重刑事犯罪,加強兩岸刑事合作,聯手摧毀了一系列特大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懲治了一批重大毒品犯罪,維護了兩岸人民權益與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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