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官吳蕙芳近日在審理一起走私奶粉案時表示,自己國家出産的奶粉,自己的國民都不敢吃,這是一種“國恥”。“國恥”這個刺激性詞語使這番話在中國社交媒體上迅速成為熱門話題,一網友説:“除了奶粉,國內似乎還有好多好多不敢吃的食物吧,豈止是悲哀兩個字能概括的。”還有網友認為:“國和人民沒有恥,有的是無奈。”不過,也有網友持異議:“私設門檻限制國民購買安全的奶粉,甚至定罪,更無恥。”
奶粉安全問題確實讓國人頭疼,不僅普通百姓焦慮于不知道該讓孩子吃什麼奶粉,高層也很焦慮。習近平總書記在2013年12月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就談到過這個問題,他説,食品安全社會關注度高,輿論燃點低,一旦出問題,很容易引起公眾恐慌,甚至釀成群體性事件。再加上有的事件被輿論過度炒作,不僅重創一個産業,而且弄得老百姓吃啥都不放心。“三鹿奶粉”事件的負面影響至今還沒有消除,老百姓還是談國産奶粉色變,出國出境四處採購嬰幼兒奶粉,弄得一些地方對中國人限購,“想到這些事,我心情就很沉重。”
從“談國産奶粉色變”到“奶粉被限購”,國人自上而下確實都把這事當成一件很丟臉的事。不過,正如我反對一些人把吃不吃國産奶粉與“愛不愛國”聯繫起來一樣,我也不贊同把奶粉問題上綱到“國恥”這麼重的層面。動輒就説一件事是“國恥”,更多只是宣泄和放大一種焦慮,對問題的解決毫無幫助。
過去,積貧積弱的中國因落後而挨打,這確實是國家的恥辱國民的恥辱。國人正是在這種強烈恥感下趕走了侵略者,建立了新中國。我們需要有恥感意識,但別動不動就把什麼都上升到“國恥”層面。“國恥”很重,但這詞用多了就容易貶值,比如,暫住證是國恥,霧霾是國恥,強拆是國恥,腐敗是國恥,將社會問題“泛國恥化”,“國恥”這個詞所激發的恥感就很微弱了,最終甚至淪為一種誇大其辭的牢騷。
把奶粉問題上升到國恥層面,聽起來很過癮,滿足了某種憤怒情緒,其實經不起推敲。生産毒奶粉,是黑心商人的事;沒把奶粉安全這種事關生命的公共事務監管好,相關部門嚴重失職瀆職,這是相關部門和官員的事;法律不足以威懾無良生産者,法律沒有得到執行,這是立法者和執法者的事——跟那個抽象的“國家”有什麼關係?把“國恥”挂在嘴邊,想像出一個宏大的概念去消費和鞭撻,聽起來很有批判力,其實不過是把拳頭狠狠打在了棉花上,或者成了對著一個自設的稻草人在發泄。説問題奶粉是國産奶業的恥辱是相關監管部門的恥辱,這還站得住腳,就不要讓無辜的國家、無辜的國民一起陪綁“品恥”了。
自己國家出産的奶粉,自己的國民都不敢吃,這確實很讓人難堪。不過,其背後可能有很多原因,比如毒奶粉事件帶來的後遺症,對洋奶粉的盲目崇拜,消費的非理性等,但最大的原因還是民眾成為驚弓之鳥,在事關孩子健康的問題上只有對有醜聞污點的國産奶粉的最壞的想像。沒能讓國民放心地喝上國産奶,這不是“國恥”,而是國産奶粉生産企業的恥辱,是負有監管之責的政府部門的恥辱。冤有頭,債有主,責任明確,指向具體的、可追究的罪惡,這種批評才有實質意義。
“國恥”這個詞有點像“體制”,動不動就把某個問題推給抽象的體制,貌似深刻,其實也是思維偷懶的表現。體制不是筐,不能啥問題都往裏裝,體制是由一個個人、一個個具體的政策組成的,哪出了問題、哪個人出了問題,就把治理的手術刀指向那裏,而不宜對著一個無形的“體制”鞭打。同理,也不要讓激烈卻空洞的“國恥”遮蓋實實在在的“企業之恥”和“權力之恥”。
要讓相關企業和部門真正有恥感,空洞的道德批判是沒有用的,必須讓其付出相應代價,讓造假者被追究、瀆職者被問責,並且受到消費者的嚴重懲罰。法律和市場的雙重嚴懲,才會讓其知恥且有壓力去雪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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