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報道江西宜春的高安、豐城、上高等地有病死豬流入7省市,年銷售2000萬元,嚴重危害公共衛生食品安全。
聽聞這一消息,第一反應是不可能。圍繞生豬屠宰及豬肉上市,不僅有著眾多“婆婆”,而且有著一系列嚴格規定。定點屠宰,生豬屠宰要有檢疫證明,豬肉上市要有檢驗標誌……有著如此嚴密的規定,怎麼還有病死豬上市?
按規定,病死豬都要在相關部門監督下進行無害化處理,“但是記者經過一年多時間的潛伏跟蹤調查,發現不少病死豬被當地一些豬販子長期收購”。而這一切竟然又是“記者發現”的。
在食品藥品監管上,不少地方存在“監管跑在媒體後面”怪象:媒體發現—社會關注—有關方面介入—不法分子被繩之以法。或許不必過多在意誰先誰後,關鍵是要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但有責任有能力的監管部門總是跑在媒體後面,特別是在一些很容易發現、沒有理由不發現的問題上,也慢騰騰地落在後面。
確實,誰也不能保證所有問題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解決。可具體到“江西病死豬事件”,卻不是這樣。從新聞中看到,“買賣病死母豬在當地是公開的秘密”,當地“有多個收購病死豬的團夥”。有著這麼多的“婆婆”,有著這麼多的規定,竟然還會出現“公開的秘密”,真的讓人無語了。
這些年來食品安全問題頻出,巴西瘋牛肉“漂洋過海來看你”,江西病死豬“好像在哪見過”,問題食品總是距餐桌“一步之遙”,對食品安全總是難説“後會無期”,人們不禁想問“監管都去哪兒”?很多不法分子並沒有想像中的神,問題是許多監管常常表現出“不在狀態”。人們不禁想問,背後到底是責任心問題,還是權力尋租問題?解決這個問題,需要“觸及靈魂”還是“觸及利益”?
食品事故別為何總是“記者發現”?沿著這根鏈條,逐一提出問題、解決問題、進行問責,這才會有一個健康市場。而這比打擊幾個不法分子更重要。喬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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