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這其中,四川達州消費者最關注的莫過於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的條款,餐飲企業如果違規,將面臨最高 3 萬元的罰款。11月2日,華西城市讀本記者走訪了達州10家餐飲企業,其中只有一家表示在包間有最低消費,而其他餐飲酒店都表示,已經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記者走訪:多數餐館取消最低消費
雖然《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已於今年11月1日正式實施,達州的部分市民還是不了解相關規定。“是不是哦?”市民白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希望規定能夠真正得到落實,“現在還是有不少酒店在收取包間費”。
隨後,在達州市西外的達人街,記者以訂餐為由挨個走訪了一些中餐和火鍋店。“消費好多收好多,沒得最低消費的要求。”在走訪了10家餐飲企業,店裏的負責人都表示對消費多少沒有要求。然而,一家老鴨湯鍋店則表示,大廳雖然沒有限制,但在包間消費要滿200元,如果不滿200元要按照200元來收。
根據新規,餐飲經營者不得設置最低消費,一旦違反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餐飲經營者還應當建立健全顧客投訴制度,明確具體部門或人員受理、處理消費者投訴。投訴的受理、轉交以及處理結果應當通知投訴者。
取消之後:酒樓上座率不降反升
“從一開始我們就沒有設置最低消費,這種規定肯定是不合理的。”達州市知味苑餐飲有限公司負責人介紹,出於盈利目的,現在一些火鍋店還在實行最低消費,他們很早以前就曾經聯合過行業協會,建議取消最低消費,但是沒有人響應。“現在這個政策出臺還是很及時,阻力應該不會很大。”他説,這對於行業發展是有利的。
從去年1月開始,達州老地方酒樓也取消了最低消費。酒樓負責人符波介紹,最低消費主要是為了收回包間裝修、服務等成本,因為兩個人也去佔用一個包間,還是很不合算。
他告訴華西城市讀本記者,通過一年的情況來看,取消最低消費並沒有虧本,反而上座率更高了,來酒店的人更多了。
律師説法
最低消費是“霸王條款”
隨後,記者從達州市一家律師事務所了解到,如果消費者遇到餐飲企業強行收最低消費,可以拒絕支付,按照實際消費的費用來支付,並撥打12315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在這個過程中,消費者要拿好自己的菜品清單、索要發票,以此作為證據。
據介紹,最低消費實際上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最低消費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侵犯,同時和國家厲行節儉的風氣也是相違背的。“如果消費者消費的費用達不到最低消費,他就可能多點菜,導致浪費”。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宦小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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