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食品  > 正文

15批化粧品被檢出含甲硝唑等禁用物質

2014-09-24 09:46 來源:南方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原標題:15批化粧品被檢出含禁用物質

  記者日前從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該局11日聯合廣州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突擊飛行檢查的18批化粧品中,有15批檢出甲硝唑、氯黴素、氧氟沙星等禁用物質。

  為保障公眾健康,切實提高化粧品品質安全保障水準,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先期進行摸查監測和專項整治的基礎上,于9月11日組織廣州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有針對性地對廣州市疑有問題的5家生産企業和5家經營企業進行了突擊飛行檢查,抽取宣稱祛痘/抗粉刺和美白/祛斑類化粧品共18批,經檢驗,標示為“范白玉 活膚生物痘螨凈”等15批産品檢出禁用物質。目前,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對上述不合格産品涉及的生産經營企業迅速立案查處。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已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立即對行政區域內化粧品生産經營者進行監督檢查,一旦發現不合格産品一律下架、停止銷售,並依法查處。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深查深究,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化粧品的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門查處,切實保障消費者化粧品使用安全。(牛思遠)

[責任編輯: 林天泉]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圖 片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