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街頭,手捧一甁飲料幾乎成為出行標配。而現榨果汁因其代表新鮮、健康的理念,逐漸受到消費者熱捧。不論是街頭流動攤販,還是路邊的飲品小店,打著“現榨”招牌售賣果汁的商販並不鮮見。
鏡頭一:北京奧體森林公園南門,一個名為現榨橙汁的流動攤位跟前,一位約莫三四十歲的女攤主從桶內拿出一個橙子切成兩半,然後放入手動榨汁機的凹槽內進行壓榨,壓榨的汁液流入一個約300毫升的透明杯子內,杯子將滿時,女攤主將其蓋上,遞給了一位顧客。攤主稱,榨一杯橙汁需要用5個橙子,收費15元。在操作過程中,女攤主未穿戴清潔衣帽與佩戴口罩。而她的雙手既用來收錢,又用來抓取水果,未戴手套。整個過程中並沒有消毒和清潔措施。
鏡頭二:北京太陽宮凱德Mall商場某鮮榨果汁飲品店內,兩位女員工不斷將石榴剝至一個箱子內,以備榨汁使用。她們雖穿戴了工作衣帽,但為方便聊天,口罩已退至下巴處。
那麼,是否有相關的標準與管理辦法對現榨果汁進行規範?這些現榨果汁存在哪些問題?
記者在標準委網站中,並未查詢到與現榨果汁有關的國家標準。目前,杭州、上海、武漢等地已出臺現榨果(蔬)汁的地方標準。標準中規定,現榨果汁不等同於鮮果汁,且超過規定的放置時間不得售賣等。
對於現榨果汁的管理,原食品藥品監管局曾于2010年發佈《餐飲服務單位現榨飲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中規定:“現榨飲料果蔬必須新鮮,無腐爛,無霉變,無蟲蛀,無破損等”、“採用濃漿、濃縮汁、果蔬粉調配而成的飲料,不得聲稱為現榨飲料”,並且“現榨飲料應存放于加蓋的容器中,加工後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但是,該《管理辦法》並未正式施行。“飲料現榨僅是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加工製作過程中的一項內容,因此並未印發,而是將有關管理性要求納入到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中。”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解釋道。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第27條對飲料現榨的製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包括:從事飲料現榨的人員應進行手部消毒,佩戴口罩;現榨飲料的器具應消毒;用於飲料現榨的蔬菜、水果應清洗;製作現榨飲料不得摻雜、摻假及使用非食用物質;現榨飲料當餐不能用完的不得重復利用等。
記者調查中發現,目前市場上存在諸多亂象。
亂象一:添加劑勾兌冒充現榨果汁。
記者在北京某大型超市門口進行了隨機調查。在詢問的10位消費者中,有7位表示了懷疑。一位顧先生説:“自己親眼看著製作的才會相信。如果是在後廚製作的,那就值得懷疑了。北京的水果那麼貴,如果真是鮮榨的,那麼利潤就太低了。”
由濃縮汁、香精等勾兌好後,再加入少量水果,即成一杯現榨果汁,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安全工程學院教授范志紅對這種現象並不感到奇怪。她認為,真正能按《管理辦法》達標的現榨果蔬汁,一般的餐館或者街邊攤販做起來難度較大。首先,可能成本會很高,味道和口感並不理想,香氣很淡。其次,鮮榨果汁很容易變色,放幾分鐘就褐變,質地不均勻,還容易發生沉澱。此外,由於季節因素,原料不斷地變化,現榨果汁的品質很難保持一致,甚至有些原料會斷檔。綜合來講,不容易榨成令人滿意的果汁。
消費者既不能接受果汁變色的事實,也不能接受鮮榨果汁不夠甜不夠香不夠均勻不夠穩定的事實。因此,最簡單的方法,莫過於用濃縮果汁調配。因為鮮水果不是按人類的口味精確設計出來的,而果汁飲料卻可以做到按大眾口味來調配。
亂象二:從業人員衛生狀況存隱患。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中對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個人衛生,以及工作穿著等均有明確要求。從業人員需在上崗前應取得健康證明,應進行每日晨檢,且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髮不得外露,保持手部清潔,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由此來看,報道開頭的兩個畫面中的工作人員並不符合規範要求。售賣鮮榨果汁的流動攤位大多沒有食品衛生許可證,也無法提供健康證明,操作過程中也沒有達到衛生要求。范志紅説:“這樣操作肯定是存在安全隱患,這不僅僅是鮮榨果汁的問題,大多數食品攤販都有類似問題。”
專家提示,操作過程中的健康、衛生狀況不達標,容易滋生細菌,不利人體健康。消費者如果看到衛生狀況差、設備簡陋和操作人員不衛生的情況,儘量不要購買。
□ 實習記者 喬 楠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