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廖愛玲)加盟店出問題,連鎖餐飲總店須擔責。近日,《北京市連鎖餐飲服務企業食品安全規範化管理指南》(下稱指南)出臺,北京市食藥監局負責人表示,今後,加盟店、分店出現食品安全問題,餐企的總店須承擔食品安全責任。而根據新規,問題企業負責人,5年內不得從事餐飲服務經營管理工作。
被約談企業將進誠信黑名單
北京目前有餐飲服務單位6.3萬餘家,每週要提供近5000萬人次的餐飲消費,而連鎖餐飲的比重佔到近1/3。
北京市食藥監局副局長張風平説,個別連鎖餐飲“重加盟輕管理”,極個別餐飲甚至使用的鮮肉、淡水魚、粉條、油條、大餅中被檢出瘦肉精、孔雀石綠、鋁殘留量超標等違法違規行為。
按照《指南》規定,連鎖餐飲總店負有食品安全責任,要對中央廚房、配送中心和經營門店的系統管理,建立涵蓋人員管理、原料採購、加工操作等食品安全風險控制。
同時,北京市食藥監局將對餐飲服務企業實施行政約談、信用管理。按照規定,被行政約談的餐飲企業,將作為食藥監部門的重點監管對象,“兩年內不得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接待工作”。約談記錄載入被約談單位的誠信檔案,作為不良記錄。
北京市食藥監局餐飲服務監管處處長劉國斌説,餐飲企業如果被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相關負責人5年內不得從事餐飲服務經營管理工作。
餐企違法行為將“示眾”
今後,哪家餐館是否有嚴重違法行為,消費者在門店就能看到。
北京市食藥監局介紹,對連鎖餐飲存在嚴重違法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除了給予行政處罰外,食藥監部門還將把載明違法生産經營者名稱、違法事項和行政處理決定等內容的公示書,張貼在該違法者的生産經營場所明顯位置,向市民公示,讓消費者知情。
而對於連鎖餐飲企業採購的原材料及加工製作成品、半成品,也將加大監督抽檢,尤其是採購的大米、小麥粉、食用油、生鮮肉、水産品、乳製品等高風險品種,定期開展風險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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